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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乡长廉会忠:尾矿库就是一颗悬在云合村头上的炸弹
时间:2010-07-27  作者:王义杰 郭超美  新闻来源:方圆法治  【字号: | |

  7月9日,临汾一场细雨让这个城市燥热的空气凉爽下来。 

  “发生事故那天,和今天的天气差不多,雨比今天小点儿。”在临汾监狱,记者见到了原陶寺乡乡长廉会忠。廉会忠盯着外面的雨,平静地对记者说。他没有询问记者的身份和来意,直接从当天的天气说起。 

  “多亏那场雨,赶集的人不多,要不然死亡的人数肯定不止于现在公布出来的这个数字。”廉会忠对记者说。 

  在襄汾县陶寺乡云合村溃坝发生现场,已经很难看到和溃坝有关的场景,只有一座被喷射下来的泥浆摧毁了的三层建筑的地基、位于半山腰的新塔公司的变电厂留下的几根铁架和当时救援人员寻找遇难者遗体时挖下的十几米深的大坑,显示着当时泥浆从几百米的山顶呼啸而下的气势和当时现场的惨烈。

  

原陶寺乡乡长廉会忠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刚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一大片的泥沙,随着泥沙往下流,再看到的就是高高抬起、试图从泥泞里挣扎出来的土色的人头,一片一片的。”虽然已经过去了10个月的时间,但与记者一同前往溃坝现场的襄汾县检察院渎检科科长孙兆华,回忆当时的场景时依然觉得不寒而栗。 

  2008年9月8日,溃坝发生一个小时之后,孙兆华与襄汾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福勇一同赶到现场。 

  “人在被泥流覆盖的那一刻,都想着吸到一缕救命的空气,拼命把头往高了抬。那场景,只要见过的人,一辈子都忘不了。”孙兆华对记者说。 

  在襄汾溃坝事故中,廉会忠被襄汾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审判决后,虽然廉会忠的律师极力要求他上诉,但他没有同意。“作为乡镇一级,虽然我们能做的都做了,但是我们那里出了这么大的事故,死了这么多人,这能减轻一些我心里对遇难百姓的不安。法律是公平的。” 

  根据当地政府公开的资料,发生溃坝的这个铁矿,原隶属于临汾钢铁厂,是临汾钢铁公司所属的塔矿,为临汾钢铁公司提供铁矿和铁矿粉。 “早在上世纪,尾矿库就发生过溃坝,由于事故频发,在1992年停止使用。实际上这是一个早已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矿。”廉会忠对记者说。

  有责无权的乡政府 

  “在塔儿山铁矿拍卖的时候,我们县政府就曾出面干预,不同意这个矿拍卖给个人,理由是安全隐患太大,原来是国企,直接由临汾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时候还老出事,更何况由个人接管生产?”曾担任原陶寺乡乡长、陶寺乡安检生产监督管理领导组组长的廉会忠对记者说。 

  塔儿山铁矿企业法人及隶属关系变更后,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07年10月10日下文: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监管工作由襄汾县人民政府负责。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随后下文,明确了县里各个单位对这个矿的安全监管责任。陶寺乡对塔儿山铁矿的责任是——监督检查、制止违法违规生产并向上级汇报。 

  “在溃坝发生一年之前,我们村民就到村委会反映,塔儿山铁矿的这个坝有问题,渗水了。”云合村村委会主任张焕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村委会去和新塔矿业公司交涉了几次,没有得到答复后,2008年2月27日,我们村委会写了一个关于塔儿山矿情况的报告,由一个副主任报给乡政府。” 

  接到云合村关于尾矿库渗漏的报告后,廉会忠便安排陶寺乡人大主任梁德灵去实地查看。在发现尾矿库确实存在漏水后,陶寺乡分析新塔矿业公司开始偷偷生产了。随后陶寺乡乡政府给新塔矿业公司发了停止生产、禁止使用尾矿库的通知。 

  同时廉会忠让梁德灵起草报告,并将报告分别呈送了襄汾县安委会和襄汾县县政府。 

  “乡镇一级的工作很多,每一个干部都要包村,我还负责工会的工作,不可能每一件事都要自己去。”廉会忠对记者说。不过这正好成了法院给廉会忠定玩忽职守罪的依据。 

  在襄汾法院对廉会忠的判决书上,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被告人廉会忠在工作中,仅仅安排乡政府工作人员对企业下发了检查通知书,责令停止生产和禁止使用尾矿库……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通知书的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 

  廉会忠对记者说:“虽然县政府办公室明确了我们乡政府监督、检查、制止、汇报的责任,但是我们没有审批权、没有取缔权、没有处罚权和执法权,我们乡政府没有一个人有执法证。” 

  在上报襄汾县政府后,陶寺乡没有得到县里的答复。“我们在给县里做了一次书面汇报,给县里分管的领导做了三四次汇报,县里的领导说,‘给电力公司批示了,让县里的电力公司停他们的电’。” 

  塔儿山矿原来是国营矿的时候,为了保证生产量,就建了自己的变电站。在产权转移后,变电厂一直能够使用。县里给电的时候,新塔矿业公司就用县里供的电,县里把电停了以后,新塔矿业公司就用原有的变电站发电。停电的处罚措施对于新塔矿业公司来说,只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廉会忠对记者说:“我们乡政府和县里汇报了几次,我自己也找过县里的分管领导。县里的领导答复,‘已经做了安排,但是需要一个过程’。” 

  但这一过程却一直持续到了2008年9月8日,直到震动全国的襄汾溃坝发生。 

  省安监局的一次检查 

  “尾矿库就是一颗悬在云合村头上的炸弹,不知道什么时间会爆炸,但是我清楚如果‘爆炸’会是一个怎样的后果,我的政治生命先放到一边,那是几百名村民的身家性命。”讲到此时,廉会忠失去了原有的平静。 

  2008年7月7日,由山西省和临汾市安检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百日督察组到了襄汾县。 

  7月12日,省督察组对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实地检查后得出结论:该矿库是危库,属重大危险源,且无安全设施设计。 

  7月16日,省、市督察组在襄汾县招待所北一楼会议室召开督察意见反馈会,廉会忠所说的县政府主管领导韩保全和襄汾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束后,山西省督察组给临汾市人民政府和襄汾县人民政府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襄汾县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立即停产整顿。随后针对山西省督察组提出的督查意见,临汾市安委会在2008年7月29日《临汾市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督办令(第1号)》,进一步对包括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在内的隐患整改治理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大型企业谁来监管 

  但是,临汾市的这些行动,廉会忠和陶寺乡乡政府并不知情。 “这些都是我在法庭开庭时,从检察官的口中得知的。”廉会忠对记者说,“后来我们还听说,新塔公司给省里的安检部门打过一个报告,说已经按照整改意见做了相应的改造,改造已经完毕。安监局给的信息是:隐患已排除。” 

  “这些信息,都是上面领导之间的沟通,没必要让我们知道,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仅这一条,我们就应该制止他生产,可是后来我们去了,他们就停产,我们一走他们又开始偷偷干了。我们乡政府的人员本来就不多,不可能在那天天看着他们一个矿。我们乡镇府负责安检工作只有3个人。”说到这里廉会忠显得很无奈。 

  9月8日上午7点58分,事故发生以后,廉会忠于8点30分赶到现场,在现场的前方指挥所呆了8天之后,到9月15日晚上8点多钟,在陶寺乡政府宿舍中休息时被襄汾县检察院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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