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检察院承办的原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王义堂(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侦查终结,被移送审查起诉。经检察机关查明,2007年3月,王义堂在帮助某建筑公司承揽工程中,收受该公司给其的好处费530万元;2008年,他又收受他人好处费20万元。王义堂还利用职务之便数次收受他人贿赂26万余元。2006年,王义堂在担任山西路桥集团公司董事长兼北京远征路桥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5万元据为己有。通过侦查,王义堂对其家庭共计290余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