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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官”郝鹏俊曾经假退股
时间:2010-11-05  作者:王义杰 郭晓 郭超美  新闻来源:  【字号: | |
    “ 其实,早在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开始之前,2007年山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就对全省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进行了专题调研。”9月上旬,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调研的成果就是《关于山西省煤焦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这份报告总结了山西省煤焦领域的六大痼疾:保护滞后问题、审批制约问题、秩序不稳问题、监管不力问题、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随后,从20087月开始,山西掀起了一场煤焦领域反腐风暴。截至今年4月,共立查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案件1126件,有1590名贪官受到查处,郝鹏俊就是其中相对出名的一位。

  1.郝鹏俊发家于成南岭煤矿

   郝鹏俊,19509月出生在山西省蒲县太林乡河底村。1968年,18岁高中毕业的郝鹏俊当上了太林乡水利员。郝鹏俊没让家人失望,1976年,26岁的他出任蒲县薛关镇镇长,成了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这也是郝鹏俊官场生涯中最辉煌的一笔。 

   此后,1981年至1986年,郝鹏俊任蒲县社队局副局长,1987年在蒲县煤炭管理局工作(组建)1991年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组建地矿局)2003年任蒲县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矿难频发被免去蒲县煤炭局局长职务,2006年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一职。 

   如果只是作为一名商人的话,郝鹏俊显然是成功的。他利用煤炭局长的职务之便白手起家,从2000年借款2万元买下一张采矿许可证开始,到20081018双规,用8年时间创造了数亿元的财富神话。从他充分利用其煤炭局长身份这一点不难看出,他深谙商人利用行政干预生意,官商相互利用的成功之道,甚至有所发挥。当地一位和他相熟的官员对记者说。 

   出蒲县县城,沿东北方向走30多公里山路,就可以看到郝鹏俊曾经的聚宝盆”——成南岭煤矿(即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该煤矿井田面积4.76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200万吨,年生产规模30万吨,是蒲县境内最好的一块煤炭资源。 

   “郝鹏俊在没出事前是蒲县煤焦领域的好手,对蒲县地下煤炭的储存情况了如指掌。蒲县当地一位和郝鹏俊相识的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基于自己对蒲县地下存煤情况的了解,郝鹏俊相中了成南岭煤矿。 

   成南岭煤矿厂房所占的这块地原是牛上角村8户村民的口粮地,当时担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的郝鹏俊选中了这里后,找到当地村委会,以每年付给村委会1.4万多元、8户村民每亩地每年30元的补偿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20003月,在确定好地点后,郝鹏俊以地矿局长的面子赊来价值35万元的矿山设备,找到亲戚高海滨借了40万元启动资金,又找来了妻弟于小红。然后,郝鹏俊夫妇前面带路,于小红开着三轮车拉上生活用品和帐篷到了牛上角村,在这里搭起帐篷,组织从山东来的矿工队开始打井口。 

  随后,郝鹏俊凭借自己长时间与煤炭行业打交道的经验,开始经营起自己的煤矿。利用煤炭局长的身份,他拥有了巨额财富。同样因为煤炭局长的身份,让郝鹏俊一家建立起的财富蒙上了阴影

   2.2005大清退时搞假退股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然而在蒲县当地,一边当公务员一边经营企业不是什么让人惊奇的事。成南岭煤矿从兴起、辉煌到衰落的每一步都与郝鹏俊息息相关。 

  成南岭煤矿从一开始,到停产时的20089月,8年间已经建设成了一个六证齐全、核定产能为年产30万吨的中型主焦煤煤矿,其实际价值和潜在价值不可估量。 

   8年的时间里,郝鹏俊安然无恙,甚至在北京购下35套房产,其中13套是以其本人实名购买的。可能正是因为财富来得轻而易举和长期以来的平安无事,郝鹏俊在2005年失去了或可免去今日牢狱之灾的一次机会。这一年后来被称为中国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年”——在这一年,全国范围内展开了一次政府官员入股煤矿的大清退 

  在此次大清退中,蒲县共有20主动退股的官员,郝鹏俊也是其中之一。2005920,郝鹏俊在《临汾市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登记表》上填写撤出持有股份35.7万元 

   不过,一些人将此次大清退视为走过场。事实也是如此,郝鹏俊就没有真正退股。郝鹏俊的堂弟郝神锁在证言中提到,在大清退的时候,郝鹏俊找到他,签了一份假的股份转让合同。郝神锁问这么做有没有风险,郝鹏俊说:“只是应付检查,没有风险。” 

  “郝鹏俊案件不仅仅是个案,而是代表了一种现象,这才是问题的可怕之处!”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 

  目前我国只是对探矿权和采矿权用探矿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加以规定。而对于采矿采出来的资源,到现在也没有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张钧说,花钱办一个采矿许可证后,采出的矿产对于采矿人来说都是没有成本的,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近水楼台先得月,对于郝鹏俊这位煤炭局的掌门人来说,办理探矿证和采矿证与其他人相比显然更有天然优势。

   3.财富神话被彻底打破

   郝鹏俊参与开办煤矿多年,蒲县尽人皆知,上级也三令五申严禁官员参股煤矿,但郝鹏俊仍为成南岭煤矿的实际控制人。 

   在郝鹏俊落马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这个所谓的财富神话才被彻底打破。 

   郝鹏俊的事发是在200898临汾市襄汾溃坝事故之后。襄汾溃坝发生后,临汾全市煤矿被要求停工整顿。2008917,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队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随后,成南岭煤矿被查出涉嫌违规生产。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郝鹏俊的妻弟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由此引出了山西煤焦反腐第一案 

  20081018,郝鹏俊被蒲县纪委双规,次日其妻于香婷、妻弟于小红等涉案人员被从北京押回。20091月郝鹏俊被刑事拘留,2月被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此案,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 

  20096月,郝鹏俊被逮捕。

  4.身犯四罪被判刑二十年

   2009916,蒲县检察机关以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等罪名,将郝鹏俊等人提起公诉。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之后,2010416,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分别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六年、十年、十三年和十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8500万元。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8500万元。其妻弟于小红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600万元;他们所经营的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追缴逃税额1871.8万多元,处罚金9860万元。 

  郝鹏俊和其妻子上诉后,2010820,临汾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蒲县法院一审判决部分予以维持,部分予以改判。维持被告单位蒲县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罚金9860万元,追缴其逃税额1871.8万多元。维持追缴被告人郝鹏俊赃款48万元。对上诉人郝鹏俊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改判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上诉人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改判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于香婷的弟弟于小红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改判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临汾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郝鹏俊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成南岭煤业、于香婷、于小红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事实清楚,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应予维持。认定成南岭煤业、郝鹏俊、于香婷、于小红犯逃税罪,依法判处是正确的,但以逃税罪判处的罚金数额不当,应予纠正。二审审理查明,郝鹏俊、于香婷为成南岭煤业实际控制人,于小红为成南岭煤业法定代表人。2003年至2008年间,成南岭煤业采取种种手段逃税、骗取火工品。郝鹏俊以公款购买电缆、支付矿井设计费用于成南岭煤业。郝鹏俊还以虚开发票等手段抵顶向蒲县煤炭局的借款。 

  据了解,蒲县监察局已作出决定,对郝鹏俊利用职权获得的非法收入全部予以没收追缴,上缴国库。 

  就在郝鹏俊案审理期间,成南岭煤矿已被当地一家私营煤矿蒲县宏源有限公司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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