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用初心擦亮党徽 把使命永担在肩
检察风采
用初心擦亮党徽 把使命永担在肩
时间:2021-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雪峰,1981年4月出生,1997年6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控申科、第二检察部工作。现任吉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第二党支部纪检委员。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张雪峰紧跟时代步伐,主动探索控告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让党旗在工作一线高高飘扬,用责任担当传承检察干警的“红色基因”。

  在思想理论学习上,他总是带头学、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放过任何一个知识点,他的办公桌上、书柜里摆放着各类理论书籍和厚厚的学习笔记。除“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中学习外,他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各种活动,深入促进以案促改活动,以批评促进步,以反面案例为镜鉴,筑牢思想防线。同时,他还经常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时刻掌握党员干警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确保党支部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民之忧即我之忧,民之难亦我之难”“摸着自己的良心听取群众的呼声,看着群众的笑脸评判自己的言行”是张雪峰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态度。在控告申诉岗位上,他耐心热情接访群众,彰显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真正做到真诚地倾听群众的心声,真切地关注群众的疾苦,真实地记录群众的诉求。他善于以法为据、以理服人,用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多年来接待的近100人次来访以及50余封来信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办理的多件信访、申诉、初核等案件全部息诉罢访。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多次保持了“国家级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控告申诉工作连续多年位列全市检察机关控申工作前列。

  在从事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张雪峰将2011年至2021年所办理的交通肇事及故意伤害等刑事案件逐案排查,逐案向每位承办人了解基本案情、被害人受损害程度,跟踪调查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及家庭生活水平等情况。他经常下乡走访,充分结合脱贫帮扶政策,将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众与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刑事案件被害人列为重点救助对象,把司法救助与精准关怀、解困扶贫相衔接,避免困难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他积极与扶贫部门沟通,了解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并先后对柏山寺乡、壶口镇、中垛乡的建档立卡户1300余户3200余人进行了排查,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主动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让被害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度。他还主动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宣传司法扶贫工作成效,结合办理救助案件开展宣传,宣讲“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感人法治故事,宣传好法律和政策。多年来,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24人,发放救助金9.3万元。

  针对不同类型的来访人群,张雪峰都注重对人的尊严的维护和权利的保障,善于拉近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并能够在不断的真诚交流中化解矛盾。2016年8月,闫某因邻里纠纷与刘某发生争吵,刘某致闫某受伤(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派出所告知闫某伤情鉴定结果后,由于未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闫某来吉县检察院控告,情绪激动,哭诉不止。张雪峰接待后,耐心劝慰、安抚闫某,并立即向检察长报告,启动集体来访应急处置预案,帮助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你们有话慢慢说,属于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我们义不容辞,不属于检察院职责范围内的,我们也会为您指引合法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来访者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经过张雪峰的认真审查,此案转侦监科监督办理,他陪同侦监科干警深入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该派出所已将刘某予以立案,只是未找到本人,现挂网上追逃。见到还在院门外焦急等待的闫某,他第一时间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闫某说:“你的这种认真负责、废寝忘食的态度让我很受感动,找检察院我算是找对了……”他真正做到了让党员身份“亮”出来,服务群众“干”起来,关键时刻“站”出来,先锋形象“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