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朴实无华 谱写无悔检察春秋
检察风采
朴实无华 谱写无悔检察春秋
时间:2021-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康玉瑜,中共党员,1997年参加工作,现任交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一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从检二十四年来,她一直坚守在基层检察的第一线上,凭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二十四个检察春秋,二十四载芬芳,检察岗位上留下了她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娇小身影,留下了她从热血青春到不惑中年的担当,留下了她爱岗敬业、默默无闻的奉献,被同事们称为交城检察的“老黄牛”。“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是她个人品格的真实写照。

  作为一名基层普通的检察干警,她先后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起,成功办结了一批重特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强烈案件,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中作出了自已应有的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抽丝剥茧细审查

  司法改革之前,她负责侦査监督科工作,曾经连续三年在全市业务工作考评中位列全市前三名,同时,多次在省、市业务工作中作为经验交流,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检察官必须要以严谨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这样办案才能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司法改革前的侦查监督部门是案件多,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的高强度岗位,当时仅有两名干警,她以身作职,带领全科坚持“事实不能没有,人头不能搞错”的批捕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在仅有的七天办案期限内,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注重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审查模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证据进行全方位的审查判断。

  在办理一起拐卖妇女案件中,有一细节,引起了她的特别注意:就是男女双方第一次见面,男方就决定结婚,并带走女方,而当时女方哥哥在场,但未发一言。这一奇怪现象引起了她的怀疑,她以女性特有的缜密思维判断,这不符合正常的亲情逻辑。她向侦査人员提出:这个哥哥很可能是假的,遂建议公安进一步取证。最终,公安人员取回的证据证实了这个哥哥是假冒的,是该女子的同伙。而这起案件,也并不是什么拐卖妇女,而是民间所称的“放鸽子”,从而改变案件性质为诈骗。

  刑事检察同时还担负着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这两项监督工作。为维护司法公正,了解案发时的真实情况,她在多年的刑事办案中,注重亲历性审查,即必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存在疑惑的证据,必实际核准,对于命案,必亲自出席现场勘验。2015冬年,为核查李某某破坏生产经营案件,她曾冒着风寒,步行几公里崎岖山路,在岭底乡马庄村田间对土地的相关证据进行了实地复核。一道同行的公安同志感叹,“没想检察院来了个女同志”!而出席命案现场,这项令男同志都头疼、望而生畏的工作,作为女同志,她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在案发第一时间出现在了案发、尸体检验现场。她深知,自己的付出,是为了被害人伸张正义,同时也是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

  扫黑除恶挑重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从首战杜某忠等16人涉恶集团案,到收官之战时的“11.24专案”,她都积极参与,勇挑重担。高质高效地完成了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第一起涉黑案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面对该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罪名多、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取证困难等案件客观因素,她协同办案团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家庭、个人身体、工作等一切困难,全身心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几个月来,放弃周末、节假日休息时间,工作日加班加点。从侦查阶段的常态化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发出多份《引导取证建议》;到批捕阶段,针对案件的侦办情况,制作详细的《继续侦查意见书》;再到在审查起诉阶段,面对120多册的案卷材料,26名犯罪嫌疑人、34名辩护律师,30余起犯罪事实,她对所有案卷反复推敲,细细斟酌,与专案组的同志们一道深入研究、领会中央、两高三部关于办理黑恶案件的司法解释精神,从每起犯罪事实到每位涉案人,再到全案的综合判断、庭审应对,她都一丝不荷,以理性的思维完成了70余万字的案件审查报告,制作了10余万字的工作手记,并从不同角度绘制了多种图表,针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她都认真、细致地作了预判,完成了“三纲一书”预案。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一些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合理化检察建议,促进行业堵漏建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打赢了扫除恶的收官之战。

  在11天的庭审中,她的腰椎间盘突出更严重了,为了顺利完成庭审,她兜里带着药,腰上带着护腰带,完成了庭审工作。紧张、激烈的庭审结東后,被害人发来感谢短信,对公诉人的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

  作为院扫黑办的一员,在日常繁重办案的同时,还担负起了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了规章制度,宣传资料等的起草、以及各类材料、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该项工作得到上级督导等部门的多次好评、肯定,我院也入列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0强先进集体。

  为民排忧办实事

  在民事业务部门工作时期,她转变工作方法,面对庞大复杂、浩瀚如海的民事法律,坚持边学习、边工作。并针对民行案件少、工作难度大等困难,积极开拓案源,经过不解努力,民行工作终于取得突破。同时,拓展支持起诉与执行监督工作,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在2011年腊月二十几,人们都在紧张、忙碌地准备过春节时,她正在积板与法院协调、沟通、督促。通过不懈的努力,一起两年多未能执行的拖欠农民工资纠纷案件,终于得到执行,申诉人领到拖欠了多年的务工工资,激动地说,“多亏了你们检察院,我才领到了多年拖欠的工资,谢谢你们”。此刻,作为法律人,检察人,康玉瑜和她的同事们真正感受到了法为民所用,心里要暖暖的……

  作为一名老检察官,她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素质的学习提高,发扬“传帮带”精神,以身作职,对年轻干警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提升年轻干警的战斗力,对年轻干警有指引、有帮助、有告诚、有期望,在文书制作、证据审査、法律适用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指导,组织办案团队深入分析案情,不断进行自身知识充电,提升了办案团队自身素质、凝聚力。

  勤勉务实、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是她二十年如一日的工作作风,在院里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正义是法律的底色,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康玉瑜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法律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