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观《第二十条》有感】法律没错,那谁有错?
检察文化
【观《第二十条》有感】法律没错,那谁有错?
时间:2024-02-23  作者:董新宇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二十条》,真好。

好导演、好演员、好题材,除了博大家一笑,更多的是发人深省。让我们每一个生活于社会中的个体都有所感、有所触、有所思。如果,换成自己会怎么样、将怎么样?

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来看,《第二十条》是一部绝佳的普法剧,真正让法律走进了大众的心里,实现了以文化人的目的。正如雷佳音所说,刑法还有很多条,我们还可以拍很多续集。是的,普法需要更多像《第二十条》一样的好剧,让法律更好地走近百姓、服务生活。

从一个检察官的角度来看,《第二十条》就像一面镜子,让我们反思自己更接近剧中的哪个人物形象。是刻板的田检、油腻的韩明、执拗的吕玲玲,还是那个没有标签的王铁军……


有评论说,《第二十条》后,再无法律职业共同体,原因是剧中对律师的塑造不够正面。

其实,田检、韩明、吕玲玲三位检察官也都没有完美人设,也都不是完全正面的形象,但恰恰这才是真实的生活、真实的人。

法律职业共同体之所以成为、称为一个“体”,是因为他们和法律实施直接相关,是每天围着公平正义打转转的一群人。所以,这群人最该反思的是电影中的一句台词——法律没错,那谁有错?


相比于普通人,法律人自然对法律更熟悉。法的位阶、分类、原则,犯罪的构成要件,哪一样不是早已烂熟于心,时不时还能大段地背诵某项法律的某个法条。看起来很专业、很唬人,但看完《第二十条》,我不禁想,熟悉法律法条就真的懂法律吗?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最底线的道德,糅合了天理、国法、人情,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手段。这些我们都知道,但法律的功效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里、体现在每一次公正实施中。

一名法律人,从法学学习到司法考试,完成理论积累后就会走入司法实践。就像实习医生一样,通过理论学习和考试后就开始号脉、看片、开药、做手术。随着时间的推移,职业经验会让我们越来越自信,往往看一眼就能“对号入座”,找到“病因”,准确定性。剧中的田检就是这样的有着肌肉记忆的资深法律人。

肌肉记忆会让我们拥有成熟的思维定势,面对各种情况都能第一时间在脑海里形成一个判断标准,像极了一个又一个的套圈,对于不同的行为就拿不同的套圈去套,套住就套住,套不住就换一个圈。剧中的韩明对当事人张贵生的行为采取的就是这种“套圈模式”,分段落用不同的“套圈”来完成解读、定性。

可问题来了,张贵生的脑海里有这些圈吗?王永强拿着剪刀冲向刘文经的时候,时间是否可以像镜头一样瞬间暂停?

答案显然是没有。

张贵生和王永强只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心里有的只是最本能、最平常、最朴素的正义感和价值观。

作为观众观看影片的时候,我们能够很理智地分析他们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但试想一下,如果是我们自己身处当时的场面,我们就是当事人,是否还能保持理智?

剧中,韩明列数了过往办理的很多案件。

那些案子办错了吗?

从过往经验和“套圈”逻辑来看,案子办得严丝合缝,完全符合法条规定,没有错。

但现实的痛击让韩明清楚地意识到,确实错了。

法律还是那个法律,法条也还是那些法条,是哪里错了?

是办案的人错了,是韩明错了。

他看似精准的经验恰恰把法条教条化了。脱离了社会生活实际的法条变得僵硬,如同整容过度的脸庞,怎么看都不自然。

自我满足于法律的专业性,自顾自地就法律谈法律,看似专业,但恰恰陷法条于自我循环。失去了源头活水的法律如同根雕,看似美丽却毫无生机。

还有一个学艺不精的原因。我们看病都愿意去大医院,因为不放心小医院的诊断。同样,法律人也经常会因为学艺不精而只知皮毛导致不能透过法条的文字去理解和把握文字背后所要维护的法益、宣示的价值,从而导致一审一个定性、二审又一个说法,来回翻烙饼,搞得当事人一头雾水,不知道何去何从。


李彦宏在一次采访中说,大厂都代表落后生产力,因为它们大多习惯了肌肉记忆。

肌肉记忆是新法律人所盼望的,也是老法律人该时刻警惕的。

法律规定浩如烟海,法条也数不胜数,普通人看不明白,法律人也不可能完全都懂,但不管法律怎么规定,万变不离其宗,法律源于生活,也服务于生活。每一个法条我们不一定能记住,每一个套圈我们不一定都掌握,但最根本的评判标准实际上从来都没有变,也一直在那里。那就是朴素正义。

这条标准,群众忘不了;法律人更不该因为法条学多了而忘了它、埋没了它。

作为韩明的学妹,一名同样拥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人,吕玲玲恰恰记住了这条标准,而且坚持用它来衡量每一个案件,来评判自己的取舍。

从这一点出发,我们都该保有吕玲玲的这份执拗!



(作者系晋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董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