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中灵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构建“行政执法+公益诉讼”保护屏障
公益诉讼
晋中灵石: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构建“行政执法+公益诉讼”保护屏障
时间:2021-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近日,灵石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县总河长郭建雄和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一行,前往汾河支流静升河静升镇段开展了巡河活动。 

  

  巡河现场,重点察看了河流水域环境,包括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违法倾倒垃圾等影响水质的情形。 

  

  为了切实推动“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会同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汾河灵石流域段“四乱”问题排查工作,就一企业在汾河城区段(铁路西)河道内倾倒渣土垃圾污染环境情形,及时启动立案程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河湖长+检察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一直以“河长制”机制为抓手,重点对我县“四乱”问题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共督促清理河道垃圾55965余方,清理河道高秆作物155.9亩,整治生活污水直排17处。下一步,我院将常态化开展“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查活动,加大与县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涉汾河污染犯罪行为,保护改善汾河水域环境,为维护灵石县河流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