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午后,山西省浮山县寨圪塔乡樊村河畔,微风拂过粼粼水面,几位村民与浮山县检察院干警围坐在石拱桥下的青草坡上,聊着老桥的今昔变迁。脚下河水潺潺,一派安宁静好。“这座桥是1988年建的,是咱们连接外头的唯一通道。以前桥下养了二十年牛,粪污直排河里,臭得捂鼻子。如今水清了,岸绿了,连游客都愿意来了,住在边上也舒坦了!”一位村民感慨道。然而就在几个月前,桥拱下还圈着牛棚,粪水横流、异味刺鼻。如今,清波重现,绿意归来,老桥完成了从“生态负累”到“法治样本”的诗意转身。
老桥新生 清波重现
沿寨圪塔乡乡道一路南行,樊村河贴着山脚蜿蜒而来,一座石拱桥静静横跨两岸。上世纪八十年代,为解决周边群众出行难题,在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下,村民们积极响应、自发参与,肩挑背扛、就地取材,用一块块青石垒起了这座桥。30多年来,它承载着两岸乡亲的日常往还,也见证了樊村河的岁月沧桑。
然而数月前,浮山县检察院干警在巡查中发现,桥拱下方竟被搭建成牛圈。深入走访后得知,养殖户在此圈养肉牛长达20余年,粪便直排入河,致使水体发黑发臭;牲畜长期踩踏致岸坡坍塌,河道内还违规开垦耕地,挤占行洪通道。老桥下土方多年淤积未清,长期处于监管盲区。
面对这一历史顽疾,浮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水利部门、属地乡镇政府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明确整改时限与治理标准。很快,违规养殖户被妥善劝退,多年积存的污染物、阻洪土堆和杂草被全面清理,受损岸坡得到修复,常态化巡河保洁机制同步建立。
毁林复绿 修复为要
河道清了,但浮山县检察院看来,河道整治只是“治标”,推动生态修复才是“治本”。今年3月,一起破坏国家公益林案进入检察官视线。违法行为人闫某某砍伐二级国家公益林灌木林地内蒙栎、杜梨、臭椿、山杨等树种共894株,涉案林地面积9.83亩,林木蓄积量66.25立方米。5月9日,浮山县检察院以闫某某涉嫌盗伐林木罪,向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8月27日上午,一场专题联席会在浮山县检察院召开。县人民法院、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及案涉所属村委会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会上,案件承办部门介绍了基本案情,一个细节引人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违法行为人主动将生态修复赔偿款交至当地村委会,委托其代为开展林地补种复绿工作。
“要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把生态修复作为办理破坏林业资源案件的重要落脚点。”浮山县检察院检察长邰庭旭告诉记者。参会各单位逐项沟通协商,就在被毁林地原地开展补种复绿达成一致意见,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业务负责人围绕公益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补种法定标准、树种选取、栽植密度、苗木规格到后期抚育管护、竣工验收,逐一提出专业技术建议。闫某某也承诺:“来年春天一定把树补齐,把绿色重新还给山梁。”
“确保补得下、活得住、管得好,真正实现‘毁绿’变‘复绿’。”邰庭旭说。这是联席会上各方达成的共识。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浮山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林地补种复绿全过程,做实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确保法典关于生态修复的制度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办一个案子,不能只把人判了就完事。山要绿回来,水要清回来,这才是公益诉讼的最终目的。”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浮山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将普法课堂搬到樊村河畔。“为啥不能挤占河道?”“牛粪直排违反法典哪条规定?”“发现污染该找谁?”干警们用乡音土语,将这些专业法律问题讲得通俗易懂、入脑入心。入户走访中,他们还重点推介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诉讼线索举报渠道,向群众郑重承诺:“发现污染,随时来电,我们随叫随到。”截至目前,浮山县检察院累计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7件,督促整治涉生态环境风险企业11家,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55公里,清理处置各类垃圾2014吨。
立体守护 协同共治
“浮山位于山西省南部,地处黄土高原,山峁相连、沟壑纵横,塬面、丘陵、土石山区地貌交错分布,自然风光独具特色。”邰庭旭说,“可也正是受制于这般地形,许多偏远区域车马难行,等办案干警翻山越岭赶到现场,有时痕迹已然湮灭。”
为破解基层生态取证难、巡查难、发现难等瓶颈,浮山县检察院积极构建“实地核查+无人机巡查+社会共治”立体化办案模式。办案干警坚持深入山间林地、河道沟渠、企业厂区开展实地踏勘取证;同时运用无人机进行大范围、无死角航拍巡查,有效消除偏远点位和复杂地形的排查盲区。“以前有些地方人进不去、看不到,现在无人机一飞,画面清清楚楚,哪个角落有排污口、哪块林地有损毁,一目了然。”一位干警说。
在技术赋能之外,浮山县检察院积极与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线索移送、联合巡查、信息共享等方面密切配合,形成了“检察监督+行政履职”的生态保护合力,并充分激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效能,吸纳各行各业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线索摸排、专业研判、整改回访全过程,借助社会专业力量补齐检察履职短板。不仅如此,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跳出个案整改局限,深度剖析行业监管漏洞、制度短板,精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推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乡镇政府开展固废专项整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法典确立的预防优先、综合治理原则落到实处。
返程时,一行人再次路过樊村河上的那座石拱桥。夕阳西下,河水静静流淌。曾经的牛粪味儿早已散去,取而代之的是青草和泥土的清香。“生态环境法典刚刚施行,我们也在边学边干。”邰庭旭说,“条文要一条一条吃透,案子要一件一件办好。河道清了,不能让它再浑回去;山上的树补上了,就得让它活下来、长起来。多管齐下,才能让浮山的绿水青山真正守得住、护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