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重点新闻   |   检察动态   |   亮点聚焦   |   检察风采    |   基层联播   |   检察文化   |   检察视频   |   媒体播报   |   阅图说检
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交流
长治市院:着眼人民满意,降低“案-件比”提升办案质效
时间:2019-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与“件”的比例关系,是指将一起案件中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将可能产生的不捕不诉复议复核、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服不起诉申诉等诉讼环节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一个案子与多个办案环节形成的件数之间的比例。

  以往,老百姓反映当事人的一个“案子”被办成检察环节的多个“案件”,无形中拖延了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期待,也加大了司法成本、降低了办案效率。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案-件比”办案质量评价标准,直接反映检察机关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

  长治市检察机关对照这一质量评价体系,对标对表自我加压,围绕降低“案-件比”找差距、补短板、求突破,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提升办案质效,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落实到办案各环节。

  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听取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情况汇报,对“案-件比”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入额检察官分片包联,多次就降低“案-件比”到各基层院进行专项督导。

  出台《切实降低“案-件比”的工作意见》,在深入分析长治市检察机关“案-件比”主要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提出通过严把案件受理关、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类案证据标准统一等措施,强化内部管控,尽可能减少退回补充侦查,确有必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提高退补质量。

  与长治市公安局会签《切实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的通知》,加强与公安机关衔接,源头把控案件质量,检察人员在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移送起诉前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固证,确保证据质量。重大案件移送起诉后请侦查机关派员随案工作,随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案-件比"总体呈逐月下降趋势,整体办案质量稳步提高,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检察监督权威和公信力。 

Copyright?2010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点击数:Web Sit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