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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院:战“疫”进行时,太原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0-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周密部署,精细安排,积极投入战“疫”斗争!

  一、切实强化领导,统筹好全市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和上级部署,整体把握全市检察机关防控情况,做到正确指挥,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并根据相关信息及时决策部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综合组、后勤服务组、技术保障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疫情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及人员、物资、设备等方面的筹备、管理工作

  同时,制定并下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认真做好自身防控,守土尽责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

  (一)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好干警疫情筛查工作,建立全市检察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统计掌握干警健康情况,组织排查干警及家属旅居武汉或与武汉返并人员接触情况,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二)提早规划,统一安排,认真做好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律师接待窗口等重点岗位和办公办案场所的防疫防控工作,定期清理消毒,配齐防护装备。

  (三)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办公APP等平台作用,坚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帮助干警提高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科学应对疫情,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和转发虚假消息。

  (四)避免不必要的集体活动,减少上班后会议、集训等聚集性活动。

  三、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分析研判,严惩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失职渎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等犯罪,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

  (二)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针对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三)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对全市监狱、看守所及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的监督和支持工作,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工作。

  (四)积极做好网络视频接访平台等智慧检务系统的服务准备工作,确保值班电话、传真、网络等通讯系统、工作平台畅通,及时办理群众反应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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