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执行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检察院远程视频提讯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特殊时期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同时避免面对面提讯带来疫情感染风险,2月25日,吕梁市检察院充分运用“三远一网”平台,在做好技术保障、人员调配等工作基础上,首次对一名犯罪嫌疑人进行提讯。
“我们是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远程提讯,图像是否清晰?声音是否清楚?”吕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双平作为该案的主办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远程提讯系统实时传输双方画面。
提讯中,主办检察官刘双平对案件事实证据向犯罪嫌疑人进行逐一讯问核实,检察官助理进行同步记录。讯问结束后,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打印讯问笔录,看守所干警将讯问笔录出示给犯罪嫌疑人核对无误后签字。
90分钟的高清视频连线,画面语音传输流畅无卡顿、一气呵成,整个过程既依法高效,又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检察官和在押人员的接触,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了检察干警和在押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疫办案两不误。
办案检察官介绍道,这套提讯办案系统在提讯过程中会实时刻录并制作电子笔录,自动生成电子档案,并全程留痕。
下一步,吕梁市检察院将根据省院要求全方位完善“三远一网”办案系统,探索远程办案新模式,力争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疫情风险,确保检察职能在防疫期间稳妥有序运转,力争在疫情防控期间同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