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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侯马:被告人被监视居住 三方连线速裁审理
时间:2020-02-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8日上午,侯马市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通过网络视频连线法院、检察院、指定监视居住的被告人三方,对指定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谢某某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侯马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忠庆出庭支持公诉,侯马市法院院长贺洁担任审判长。采用速裁程序,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9日,被告人谢某某在陌陌平台上发布了销售口罩的信息。被害人史某某看到后,通过微信与谢某某加为好友,双方见面商谈购买口罩事宜后,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向谢某某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49600元。被告人谢某某收到货款后关机失联。

  2月17日下午,侯马市公安局在侯马市汽车西站附近将被告人谢某某抓获归案,并对谢某某采取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进行14天疫情期间隔离观察,同时通报侯马市检察院。

  侯马市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查阅案件材料,与办案人员研究案情,并提出了具体的侦查取证意见。2月25日上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侯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检察长赵忠庆高度重视,亲自办理,在充分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迅速依法讯问、听取被告人及值班律师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谢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当日下午,侯马市检察院依法将该案向侯马市法院提起公诉。

  

  通过利用网络视频连线“无接触”开庭审理,既从快从严打击了利用疫情实施犯罪的行为,又有效避免了现场庭审交叉感染的隐患,为坚决打赢防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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