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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涉农职务犯罪 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时间:2015-05-14  作者:马丽俊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7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从5月起,省检察院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的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通过工作,形成惩治农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多发态势,保障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健全完善涉农惠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次专项工作以农民群众关注的惠农资金投入规模大、容易出问题的领域、项目、环节为切入点,重点查办八类案件。包括查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资金申报审核、资金管理、项目验收中发生在粮食直补、农机购置、移民搬迁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在农田水利、公路交通、卫生文化设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农村集体资源处置过程中发生在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经营和矿产资源开发、转让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农村社会保障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以及农村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公益捐助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坑农、害农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发生在农村“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大学生“村官”选聘以及基层干部买官卖官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危害农村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放纵制售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品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农村社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充当乡村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有力作为,让基层群众真正感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的实际成效。

  省检察院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要在工作中结合本地实际,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重点确定一两个问题突出的领域、环节,运用侦查一体化和“抓系统、系统抓”“挖窝查串、行业治理”办案方法,组织开展各种“小专项”行动,做到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扩大办案的规模效应,增强办案效果和震慑力,掀起办案高潮,形成惩治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要把专项工作同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专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查办城市征地拆迁、医药卫生、教育科研、就业创业、社会保障领域以及社会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腐败问题。

  省检察院将成立由反贪、反渎、检务督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督查组,深入各市、分、县、区院指导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追责;必要时,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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