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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的远方叫“正义”——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朱军毅
时间:2019-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圆圆的脸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看上去十分谦和,可一站到法庭公诉席上,就会用雄辩的口才和确凿的证据指控犯罪,以法律正义展示亮剑风采。这就是侯马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部长朱军毅。

  自1993年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朱军毅先后在公诉科、反贪局、刑事检察部工作,共承办7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其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占60%,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对于检察工作的理解,朱军毅是这样说的:“让遇到我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因为有这样一个信念,他始终秉持清廉、公正的价值追求,不为金钱、人情所动摇。他说,办错一件案件对于检察官来说或许只是百分之一,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因此对待每一起案件,他都慎之又慎,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站在办案“最前沿”

  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多年来,朱军毅始终站在办案的最前沿,遇到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总是率先垂范,敢动真,敢碰硬,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起案件都细致审查,准确定性,成功办理多起大案要案。

  2012年,朱军毅办理了省市高度重视的临汾市以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涉案人数58人,作案数十起,犯罪涉及面广,社会危害性大,光涉嫌的罪名就有13个,他带领干警对分押在襄汾、翼城、曲沃、侯马、临汾市看守所的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认真提审。办公室亮起了不眠灯,一遍遍翻阅厚厚的案卷,一次次分析案情和开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每个环节都一次又一次反复推敲、讨论、修改,最终出庭人员能举证有条不紊,答辩入情入理,使庭审前拒不认罪的某些被告人当庭认罪,该案58名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知识飞速更迭的年代,朱军毅一刻也不敢懈怠,把学习作为他生活的一部分,认真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最新司法解释,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庭答辩能力,这些可以从他所办理的案件中得到印证。2013年4月,办理了侯马市粮食系统涉案14人挪用公款案件;2014年,参与了“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犯罪”专项活动,先后深入到洪洞县、侯马市两地医疗卫生系统排查案件,异地办案、交叉办案,查处13案18人;2015年,在“查办农民群众身边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活动中查办了侯马市牛村、西里村、河东村、北堡村等村的村委主任贪污公款案;2007年,协助临汾市院办理了上级督办的大同市浑源县煤窑矿主候某某等七人残忍打死新闻记者一案,案件从受理到开庭不到一个月审结,受到全省各地级市院公诉部门领导观摩和好评;2008年,办理了洪洞县“黑砖窑”案中涉及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了涉案52人的霍州黑社会案件及洪洞“12·5”煤矿瓦斯爆炸案重大案件;2010年办理了蒲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卫某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临汾市林业局局长潘某某贪污、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

  咬住“正义”不放松

  作为一名检察官,朱军毅始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不怕吃苦,无私奉献,忠诚履职,加班加点,无怨无悔。他时常告诫自己:无论卷宗是厚、还是薄,无论案件是大、还是小,都要坚持认真、细致地审阅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2006年,朱军毅被临汾市检察院抽调参与办理钢铁有限公司涉税案,此案是全国重点案件,涉案金额9.5亿元,偷税1.8亿元,被告17人,案卷达380余册。朱军毅进入专案组后,不叫苦,不怕累,夜以继日,加班加点阅卷、审查、仔细核对,严格把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庭审中,面对二十余名律师,朱军毅慷慨激昂,依法指控,据理力争,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惩罚了犯罪,为国家挽回了损失。庭审间隙,有一名辩护律师悄悄问朱军毅:“我们的辩护费上百万元,办理此案,你有多少奖金?”朱军毅默默一笑,说:“奖金分文没有,我要的只有两个字:正义。”

   同年,朱军毅受临汾市检察院委派,办理了段某某在侯马市集资诈骗10000万元的案件,该案数额巨大,涉及的被害人达1000余人,被告人29人,仅辩护律师就达30多人。公诉席上朱军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历时四天,使29名被告人全部都认罪服法,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首犯段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效的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看到被告被惩处,群众的损失被挽回后,老百姓满含泪水,排着队用颤抖的双手表示感谢时,让我们不仅感觉到了法律的温度,更感受到了这份职业的神圣。”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朱军毅记忆犹新。

  职业精神在血液中“流淌”

  工作的历练和成长的经验,让朱军毅深深体会到,不光要懂业务,还要讲政治、学做人、学做事,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为了成为一名合格检察官,他不断自我加压,苦练内功,边工作、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积累了办案经验,丰富了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提高了综合业务水平,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赞誉。

  特别是2017年5月担任刑事检察部部长后,朱军毅主动顺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积极推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作为侯马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主任,他坚持对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审快捕快诉,稳准狠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是就案办案,不捕退回补侦?还是顶住压力,引导侦查?” 2018年10月,侯马市检察院办理了“襄汾县陶寺北盗掘古墓葬案”,21日指定该院管辖,当日就有6名犯罪嫌疑人首批报捕,而6人之中,有3人拒不认罪。面对中重托和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严重不足的此案,朱军毅和同事们压力倍增。但他们变压力为动力,坚决地选择了后者。一连7日,他们晚上审案件、列补侦目录,白天出现场,补证据,最终用事实和证据击溃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顺利批捕,为后续涉案100余人的顺利办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自身正、自身硬、底气足、能量正”这是领导和同事对朱军毅一致的评价。在执法办案中,他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关系所困,自觉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在他的笔记本上,记录着这样一句话:“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引起人们内心深处的震动。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康德的这句名言,陪伴了他多年。作为一名党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他始终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要求自己,秉承“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高尚品格,努力用检察业务实绩践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忠于检察事业”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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