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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人民 不辱使命
时间:2019-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廖二旭:为民服务不忘从检初心 

  解难纾困牢记职责使命 

  

 

  

  介休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案件办理等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部门,特别是控告申诉检察和案件管理中心两个部门,是检察机关连接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责本质就是“为民服务”。人民群众在来信来访中感知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公正,律师在高效顺畅的阅卷环境中体味良好互信的检律关系,第二检察部正是在履职尽责的点滴中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宗旨和以人民中心的理念。   

  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中,被救助人马某某年仅八岁,正在上小学,因家庭纠纷,其父亲将被救助人母亲烧死后被判刑入狱,家中只留下一个刚成年的哥哥(申请人),被救助人的上学和基本生活面临困难。面对这种情况,检察干警认为不能简单的物质救助了事,要为申请人解决后顾之忧,尽力保障她今后能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承办检察官在落实救助资金的同时,多次到其所在的村委会、学校了解情况。校长当场表示将给予学习资料费等方面减免,并向教育局为其申请贫困补贴。之后申请人又来到我院告知说马某某已经转到一个私立学校。原来,在其家庭发生变故后,由于之前的学校不能住校,申请人要外出打工,学校离家又远,上下学成了大问题,被迫转到了现在能住校的这所私立学校,申请人恳请将该笔救助金转到现在的学校。对此,我院专门和两个学校进行了沟通,由于现在的学校为私立学校,学校自收自支,学生不能享受教育局的贫困补贴。于是,我们又多次找到该私立学校的校长,经过耐心的沟通,校长答应为申请人减少学费。同时,申请人也表示将自食其力,尽力保障妹妹的学习生活,并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 

  经过多方努力,被救助人的后顾之忧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是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深切体现,也是是我们办案人员的初心——在履职尽责中、让人民群众都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使命在肩,初心不改。我们将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中实现自身价值,传播检察正能量,提升司法影响力,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的办理中。 

  

  刘丽萍:积极促进和解 

  帮助涉罪少年顺利升学 

  

  2019年9月开学之际,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未成年人李大壮(化名)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李大壮顺利升入初三继续就读,我院与其法定代理人及所在学校组成帮扶小组对其开展考察帮教。 

  事情起因于李大壮的同学向前(化名),向前因和张远(化名)曾发生口角,遂纠集了李大壮和阿畅(化名)一起去“教训”张远,阿畅拿棍子击打张远头部导致张远受伤。因向前、阿畅尚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遂对其二人作出行政拘留(不执行)的处罚,介休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李大壮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9月份开学马上就要升初三的李大壮为此忧心忡忡,后悔不已,不知道会不会被学校开除,自己将何去何从。 

  根据有关规定,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然而,如何更好地呵护和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呢?张远因为此事常常做恶梦、不愿意出门见人,其爸爸也因儿子被打便砸毁派出所玻璃而被刑事拘留,妈妈整日六神无主、以泪洗面。为张远联系心理疏导老师、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还是远远不够的,如何才能真正化解矛盾,真正起到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呢?  据了解,该案在侦查阶段时,办案民警已经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是双方屡屡因要求悬殊太大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何破解僵局,促进双方刑事和解是该案的关键所在。 

  那一天下大雨,两名检察官上午九点如约来到调解地点,张远爷爷、村长、村治保主任等人已早早等候在那里,李大壮父亲等人因雨水过大,只能走路从村里出发。上午十点,三位父亲和李大壮的律师都赶来了,李大壮父亲个子不高,头发花白,一脸皱纹,而嘴角一直扬起,友好而和善。其他两位父亲四十出头,皮肤黝黑,特地为了今天的事情请假而来。该怎么和眼前的三位父亲说呢?他们就事件起因、该怪谁家孩子争执不下,就赔偿金额、赔偿份额方面更是寸步不让。检察官和办案民警、律师及现场其他人和三位父亲从法律规定、人之常情、孩子未来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和被害人爷爷解释民事赔偿的程序、条件,可期待赔偿数额。下午2点多时,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在签订赔偿协议时,三位父亲终于露出了笑容,表示尽快凑钱给被害人家属,被害人爷爷严肃的面孔也逐渐舒展。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是要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教育和保护优先。正因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尚小、认知较弱、举止莽撞,更应该在全社会都倡导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挽救他们于迷途,重归社会,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更是我们未检人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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