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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峰:做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忠诚守护者
时间:2020-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原行政检察部部长)吴青峰,被山西省委政法委授予“山西省杰出政法干警”称号。 

  

  让我们走近吴青峰,倾听他的故事……

  

  吴青峰,男,48岁,现任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负责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他2007年考入临汾市检察院,2010年任公诉二处副处长,2016年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2017年任行政检察部部长,2019年任现职。从事检察工作13年来,无论是公诉岗位、民事行政检察岗位、公益诉讼岗位,他都勇担当、善作为,始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多次荣获市检察院三等功、省检察院三等功,临汾市第五届优秀青年卫士称号等荣誉,为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提起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吴青峰在面对这项全新的工作时,他深知责任重大,作为一名拓荒者,他刻苦钻研、潜心学习,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同时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使全市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立了标杆,创出了公益诉讼工作临汾品牌。

  

  

  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和他的积极协调推动下,临汾率先在全省实现了全市所有县(市、区)党委全部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规范性文件,市委书记、市长先后多次对临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出批示,《检察日报》头版对此也作了宣传报道,为全省推动此项工作立了标杆。

  

  

  在指导古县检察院办理煤矸石污染环境案件时,面对煤矸石污染环境历史久、治理难度大、面临阻力多的情况,他与县院干警多次深入矸石山现场,共同调查取证分析硏判,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责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这一公益诉讼治污样本为临汾市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政府专门在古县组织召开了全市煤矸石治理现场会,推广经验,为全市以煤矸石规范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市委书记、市长和政法委书记先后对此工作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该项工作先后在《检察日报》《山西法制报》头版头条、《山西青年报》《检察周刊》《临汾日报》整版予以报道。在他的带领下,全市的办案量位列全省前茅,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仅触犯了《刑法》,也触犯了《食品安全法》,但因其犯罪成本低,具有隐蔽性,单靠刑罚不足以达到惩戒目的,使该类型犯罪屡屡发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吴青峰在办理该类案件过程中,开拓思路,紧紧围绕《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金条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9年,吴某等人生产销售油炸类食品时违法添加铝制剂,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四倍至十几倍,严重侵害了消费者身体健康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支持十倍赔偿,检察机关提起上诉。吴青峰通过出庭参加庭审,从证据、事实、法律适用以及十倍赔偿的重要意义进行论述,最终二审法院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判决被告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

  

  

  该案的办理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通过依法发挥刑罚功效,从经济上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违法者违法犯罪成本,对从事食品类生产、经营者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对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减少食品安全方面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案为全省首个十倍赔偿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省办理食品安全类十倍惩罚性赔偿案件提供了范本。

  

  

  吴青峰在担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之前,从事了9年公诉工作。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审查起诉案件,出色完成了太原市原规划局副局长王某某受贿案、大同煤矿集团原副总经理赵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临汾“6.19”特大集资诈骗案、晋城原国土局局长王某某受贿案、襄汾原县委书记亢某某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襄汾“9.8”溃坝事故案、翼城原卫生院院长郭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其中,郭某某贪污二审抗诉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件。

  

  

  在办理王某某受贿一案时,按照省检察院要求,提前介入侦查,他通过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审查十二本证据材料,两次共提出94条补充侦查意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于犯罪事实多、金额巨大,办案时间紧迫,他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加班加点审查案卷,对每一起犯罪事实认真仔细逐一核对,写出了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最终在十天内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庭审时,对被告人讯问到位,指控有力,质证答辩有理有据,争锋相对,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客观公正的予以确认,被告人当庭认罪,案件的办理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纪委对庭审进行了现场录像,并制作成警示教育片,供全省各个系统的干部观看、学习。

  

  

 

  吴青峰: 

  

  “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公共利益痛点、难点等问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一个公益诉讼检察官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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