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解读之一
检察公开听证
《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解读之一
时间:2021-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到,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公开听证457场次。可能大家对检察听证这个名词还不太了解,有很多疑惑,比如,什么是检察听证,听证会是如何召开的,谁可以当听证员,等等。今天咱们就讲讲什么是检察听证?

  检察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开展检察听证,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公信的重要举措。

  202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规范和加强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2021年2月5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细化听证案件的适用范围,优化听证程序设置,规范办理流程。

    下面将就大家对于检察听证最关心的问题逐一进行解答。

 

  问1:检察机关哪些案件需要听证呢?

  答:检察机关办理下列案件,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可以召开听证会:

  (一)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的;

  (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有必要向社会释法说理、释明办案情况的;

  (三)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四)社会治安、公共卫生、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与民生密切相关,公开听证有利于宣扬法治、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

  (五)需要核实评估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具有社会帮教条件的审查逮捕案件;

  (六)其他通过当面听取当事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意见更有利于案件依法妥善处理的案件。

  问2:据我所知,听证就是公开听证,所以检察听证一定也是公开进行的吧?

  答:检察听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以下案件的听证会一般不公开举行:

  (一)当事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三)当事人不愿意公开听证的;

  (四)审查逮捕案件;

  (五)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六)其他不宜公开听证的。

  问3:哪些人能参加听证会呢?

  答: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承办(主办)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第三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相关人员。

  根据审查案件需要,还可以另外邀请相关办案人员、羁押场所管教民警、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社区、村( 居) 民委员会的代表等参加听证。

  问4:我是普通公民,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当听证员吗?

  答:《实施细则》规定,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设立听证员库。如果你是:(一)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就有机会成为听证员。

  但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不能担任听证员的: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同时,为了确保听证员评议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细则》规定听证员库中应当有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特定领域专家、学者等。

  问5:参加检察听证会一定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我是个大学生,我想经常去听听,可以吗?

  答:可以的。公开听证的案件,公民可以申请旁听。检察机关会在听证三日前通过检察机关公告栏、当地新闻媒体、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渠道发布听证会公告。允许旁听的,会予以明示。

  只要你不是:(一)未成年人(经批准的除外);(二)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三)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四)其他有可能危害听证安全或妨害听证秩序的人,都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问6:我是一个996的上班族,时间很少,很想去听证现场看看,怎么办呢?

  答:为方便人民群众对检察听证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建立了检察听证网,并于2020年6月9日完成首播。目前,累计直播观看总量达3万次,点播观看总量达6万次。欢迎大家线上参与检察听证!

  问7:我是律师,我代理的案子如果想让检察院举行听证,该怎么办呢?

  答: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需要听证的,可以向审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承办(主办)检察官对当事人等的听证申请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决定。并将是否召开听证会、是否公开举行等相关决定告知申请人。不同意召开听证会或者不同意当事人公开或不公开申请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问8:检察听证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答:听证会一般在检察机关听证室举行。一般由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或者办案组的主办检察官主持。听证会一般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

  (二)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

  (三)听证员向当事人或者其他参加人提问;

  (四)主持人宣布休会,听证员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

  (五)主持人宣布复会,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听证员或者听证员代表发表意见;

  (六)当事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

  (七)主持人对听证会进行总结。

  问9:我作为听证员在听证会上发表了意见以后,检察机关会采纳我的意见吗?

  答:在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决定并说明理由。

  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承办(主办)检察官在听证会后,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作出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检察机关如果采纳了听证评议意见,就会按照办案程序,区分情况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如果不采纳听证员多数意见,要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检察长决定。所以,听证会后依法作出的决定,检察机关除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外,会将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

  问10:我旁听过听证会,那起案件一方当事人明显无理狡辩,我听了好生气,真想把他当场拖出去!

  答:淡定淡定。听证程序的设置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检察机关要充分听取当事人、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的意见,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自然是应有之义。当然,听证主持人会对听证会的程序和现场进行控制,参加听证的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当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不能发表与案件无关、不当的言行;违反听证秩序的,检察机关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退出听证场所;对哄闹、冲击听证场所,侮辱、诽谤、威胁、殴打检察人员、听证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等严重扰乱听证秩序的,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