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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
阳光司法的晋中实践
时间:2021-06-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中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司法透明度、赢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两年来,两级检察机关对83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

  高位谋划  公开听证走深走实

  晋中市两级检察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公开听证工作,将公开听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及“一把手”工程,精心统筹部署,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公开听证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两级院党组亲自抓、检察长负主责,强力落实公开听证工作部署。晋中市检察院带头示范,南世勤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会的数量占到市院召开听证会总量的80%。两级院检察长带头公开听证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今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18件,占比为69.23%。

  二是发挥奖惩效应。在《晋中市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取得良好效果数”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推动公开听证工作。今年以来,晋中市检察机关实现“四大检察”公开听证全覆盖。

  高标推进  公开听证规范有序

  两级检察机关以完善机制为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听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是建立听证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听证活动,研究制定《晋中市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试行)》,优化听证程序设置,简化配套文书制作,明确办理流程,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建立检察机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明确案件管理部门为公开听证工作牵头部门,各业务部门为主要负责部门。案件管理部门牵头协调做好公开听证人员邀请、流程监控等,确保听证工作有序开展;法警部门负责公开听证会现场安保工作。

  二是规范邀请听证员程序。制定《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方案》,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律师、高校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建立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从听证员库中抽选听证员参加听证,确保听证员的独立性与自主性。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过程中,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并将听证评议意见作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提升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如,对晋中市两级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交通肇事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认真听取听证员意见,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增强了听证的公正性和说服力。

  高效落实  公开听证掷地有声

  坚持把握正确方向,始终把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公开听证工作的价值追求。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保障民企发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公开听证时主动听取涉案民营企业意见,掌握涉案企业发展现状,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的一起涉民企案公开听证会,从保就业、保稳定大局出发,组织人大、政协、监委、政法委等相关部门旁听了公开听证,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防止了“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不利后果。

  二是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围绕“案结事了人和”目标,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息诉罢访。如祁县检察院对一起3年来一直上访的申诉案进行公开听证,就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宣讲了法律知识。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公信力。在听证过程中,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基层代表、志愿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透明促进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如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关切的话题,寿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教育局等相关人员担任听证员参与不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法律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了详细介绍,本着对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该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