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运城新绛:公开听证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
检察公开听证
运城新绛:公开听证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
时间:2021-1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成功办理了一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这是该院首次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11月5日晚,年逾九旬的申请人姜某某因为琐事与长媳发生争吵被赶出家门,在门外被冻了一整晚。之后两个儿子均不同意让姜某某在自己家中居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无奈的姜某某只好居住到老年公寓。在所在乡镇司法所的引导下,姜某某向新绛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到老年公寓走访看望了老人姜某某,倾听其目前的主要诉求,并实地向村干部详细了解老人平时的赡养状况及村委会对该起矛盾纠纷的调解情况。

  经调查,姜某某生育有两儿两女,配偶已去世多年。最近几年姜某某一直在长子家中居住,口粮田1.5亩也由长子耕种,长子长媳平时在北京居住。姜某某平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两个女儿经常看望照顾老人,两个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姜某某反映被长媳赶出家门且两个儿子均不同意让其在自己家中居住,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属实。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在起草文书、出庭应对等方面均存在困难,承办检察官和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其免费指派了律师。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达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的效果。12月7日,新绛县检察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听证,邀请了包括人大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在内的3名听证员全程参加了本次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申请人姜某某的委托代理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陈述了申请事项及诉讼请求,希望检察机关予以支持起诉。申请人姜某某所在村民委员会代表介绍了姜某某四名子女的基本情况及平时对老人尽赡养义务的情况,表示村委会已进行了多次调解但始终达不成赡养协议,请检察机关出面给予支持,化解矛盾。

  三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提出了听证意见,认为本案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同意检察机关依法支持起诉,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结合听证会的意见,承办检察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姜某某年逾九旬,已无劳动能力,其两个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应当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姜某某申请检察机关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两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于近日向新绛县人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

  新绛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的模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达到以公开审查促进公正处理的效果,同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检察职能、传递检察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