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吕梁岚县:检察听证“上门服务”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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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开听证
吕梁岚县:检察听证“上门服务”解民忧
时间:2024-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积极调解,一场上门听证会就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了群众家门口。”近日,岚县检察院就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进田间、普法进地头的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办案过程,把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阳光之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个案件,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为防止牲畜糟蹋自家杏树,某村村民老王(化名)将拌有农药的玉米粒撒在杏树地,老王明知其投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可能被路过的牲畜等误食,却未设置警示牌、搭建围栏等措施,结果导致同村村民的11只羊因误食拌有农药的玉米粒而中毒死亡。

案发以后,老王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经审查,岚县检察院认为,老王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等从宽情节,综合考虑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被害人过错等事实,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岚县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投放危险物质案召开听证会。考虑到本案中嫌疑人老王与被害人均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岚县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提前与村委沟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以及值班律师前往案件当事人所在村村委进行“上门服务”,与村民代表共同参加老王投放危险物质案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人讲明案件背景、讲清案件事实,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老王在现场真诚悔罪,再次和被害人道歉,被害人表示谅解老王。最终,老王的真诚悔罪感动了大家,与会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

岚县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此案过程中,还查阅了大量类案,发现多数投放危险物质案件的涉案嫌疑人均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且法律意识淡薄。为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听证会后结束后,办案检察官组织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村内养殖户、种植户在村委大院以“围炉座谈”的形式展开法治宣传,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生动鲜活的讲述让村民认识到农田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以牺牲公共安全为代价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办案检察官提醒养殖户要文明、规范放养。

“我们也认为不是只有判处刑罚才能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我很赞同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让我们坐在一起把事儿聊开、把法律问题聊透。”村民对检察机关这样的做法表示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