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案件审查办理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化解,3月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对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第四检察部主任王彩虹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诉讼过程及案件办理情况,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听证的焦点问题充分阐述了己方观点、事实与理由,听证员根据评议需要对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提问,促进当事人进一步表达诉求。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等的基础上,召开听证评议会,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集体评议,逐一剖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问题,最终形成评议意见,由听证员代表在听证会上公开宣布。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将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及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依法公正地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检察机关开展公开听证、检察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表示感谢,认为通过公开听证,让他们听到了第三方的客观评价,更好地促进了对生效裁判结果的理解。各位听证员对本次公开听证活动给予了一致好评,认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用“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及理由,公开、公平、公正地审查案件,既有利于查清事实、化解矛盾,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信心与决心。
在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办案中引入公开听证机制,是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山西铁检机关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筑牢民事检察精准监督理念,扎实落实公开听证工作机制,发挥听证员的社会监督作用,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办案,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