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儿子意外死亡,为给他讨回公道,40多岁的母亲田凤英(化名)从此踏上了漫漫申诉路。三年下来,当田凤英为儿子下吕梁上省城花光家中所有积蓄时,换来的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极度绝望的田凤英,到汾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她才结束了漫长的上访路。
成立13个“巡回检察工作组”
田凤英是汾阳市三泉镇北马庄村的村民。2008年,她年仅16岁的儿子在同村张某的机械修理部当学徒工,一次外出维修时,不幸遇交通事故死亡。田凤英觉得自己儿子出事与张某有关,希望张某能给自己一些赔偿,便开始了艰难的诉讼之路。
田凤英先是申请劳动仲裁,因超过法定时效未被受理。她便向汾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不明而被驳回起诉。接着她又上诉至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被驳回。就这样,奔波三年徒劳无果,失望到了极点的田凤英,抱着一线希望向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检察官田峰云在认真分析田凤英的申诉后认为,导致这种不利后果的原因是因其不懂法律造成的——因为她起诉的被告主体机械维修部不成立。
为此,检察官田峰云和任显忠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为依据,重新向汾阳市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几番周折,田凤英获得25000余元的赔偿,在领到赔偿款的那一刻,田凤英泪流满面、激动不已。
事实上,能圆满为田凤英解决难题还得益于汾阳市检察院开展的 “检力下沉”改革。2010年8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 “检力下沉”试点改革,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山西省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农村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基层,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经济建设。
在吃透精神后,汾阳市检察院很快成立了以王太明检察长为组长的 “服务基层发展稳定领导小组”,该小组下设13个巡回检察工作组,将干警划分到全市13个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其中,12个巡检组又被分为4个小队由4名副检察长带队。
出台三项措施确保方案实施
为了让制定出的实施方案符合汾阳实际,汾阳市检察院制作了 《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干警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制定出台了 《开展巡回检察服务农村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充分考虑到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要求各巡检小组工作方式要灵活多样,要把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自身工作优势,克服困难俯下身子倾听呼声,要沉得下、稳得住。
有政策有方案,还得有严格的措施才能确保“检力下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汾阳市检察院制定了三项举措来进行严格考核:
发放 “巡回检察工作日志”。给每个巡检工作组都发放了一本 “巡检日志”,要求每个小组详细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并依据日志记载撰写工作总结,日志记载的好坏将成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制作巡检公开栏。每个工作组都要在所包区域的工作地点制作一个巡检公开栏,上面写明人员情况、责任任务、服务方式、信息渠道等情况,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和接受群众监督。
制定工作手册。要求每个工作组每月必须至少两次赴包干区域开展工作,每次必须有2名以上检察人员参与;每年必须对包干区域所有社区至少走访一次;对于基层群众提出的涉法、涉检问题,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及时登记备案。
工作手册还写明了必须严格遵守检察纪律和廉洁从检各项规定,明确要求工作人员不得超越职权范围办案办事,切实杜绝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
设立“便民信访联络站”
方案出台后,各巡回工作组主动联系所包乡镇街道的党委和政府,了解熟悉所包区域的人口、面积、经济以及综治、信访等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巡回服务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该院把巡回服务工作巧妙地与主管工作结合起来——设立“便民信访联络站”,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既解决了巡回工作与日常工作的矛盾,又克服了人手不足的问题。
在设立乡镇“便民信访联络站”之后,汾阳检察干警先后深入石庄乡、峪道河镇、杨家庄镇三个乡镇开展涉农信访调研,送法进村服务农村的走访活动。
与乡镇领导、信访联络员、村干部及村民就联络站设立以来工作情况展开座谈。热情、耐心地接待了现场来访群众,并发放了宣传资料200余份,使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有了明确的认识。
其间,他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起,帮助解决与土地相关的法律诉求6件,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称赞。
人性化关怀真正打动群众
(一)
公诉科刘星峰检察员在办理一件离奇案件时发现:一个年仅5岁的小女孩,目睹了父亲杀害母亲的人间惨案,精神上受到很大的刺激。
巧的是,小女孩的家就 在 刘 星 峰 的 巡 检地——峪道河镇。她利用巡回服务的机会来到小女孩家嘘寒问暖。
小女孩的父亲伏法后,她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过着清苦的生活。让人担忧的是,小女孩变得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刘星峰决心要帮一帮这个小女孩解开心里的疙瘩。
她利用巡回服务的机会,到小女孩家嘘寒问暖,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她的热情和耐心打动了小女孩,使她逐渐变得开朗起来。
刘星峰还结合小女孩的家庭遭遇,给村民们进行法制教育,劝告他们遇事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
汾阳市冀村镇唐兴庄村是一个经济发展缓慢、民风强悍的村庄,村民喜争诉、好斗狠,社会治安问题突出。
巡检工作组起初本着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先后给村干部、村小学生及部分群众上法制课,进行法律宣传,但社会效果不太理想。
一位检察干警无意中得知,唐兴庄村养老院当年夏季屋顶还曾漏雨,但由于资金短缺、无力维修,便将这一情况反馈给院领导,该院及时筹集了5000元资金。
仅用了两天时间,汾阳市检察院就把养老院的屋顶做了防水处理。此举不但使居住在养老院的老人们十分高兴,而且也获得了唐兴庄村百姓的夸奖,他们说检察院很有人情味。
至此,巡检工作组取得了村民信任,他们之间的交流更加通畅,村民经常将检察人员请到家中进行交流,使得法律宣讲效果得到明显提升。一年中,唐兴庄村没有发生一起恶性案件,没有发生一个群众越级上访问题,邻里纠纷也明显减少。
群众举报线索明显增多
检力下沉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干警与群众接触多了,工作热情高了,而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误解少了,群众咨询、举报线索多了。
一年来,该院共接到举报线索42条,是往年的两倍多,举报线索大幅增加为查办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如在侦破演武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李某和汾阳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队长赵某,玩忽职守致使200余亩土地被违法占用的重大渎职犯罪案件,就是因群众举报而一举侦破的。
和村民的沟通增多,很多信访矛盾也能轻松化解。如在核查两起举报线索时,发现这两条线索来自同一乡镇,所反映的干部问题并不违法,只是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引发的误解而已,为此,汾阳市检察院派负责该镇巡检的检察人员与控申科的人员一同前往,深入该镇进行调解工作,这两个村的村民听说检察院派人来进行调解工作,都十分支持与配合,上访群众和被上访的村干部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协调,最终使这两起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案件在调解下和解息诉,化解了村民与干部之间的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