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襄县院案管中心在审查定襄县公安局报送县院起诉的一起校园内寻衅滋事的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杜晓霞为在校学生,因琐事与同学李某发生争吵后,叫来其余六名犯罪嫌疑人帮她打李某出气,在动手时将与李某在一起的其表姐王某打成轻伤。由于该案几名主犯作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且在案发后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县院案管中心召集批捕、起诉人员对该案进行了案情讨论,在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后,均认为该案属于刑事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几名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大,且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本着教育挽救和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对该案做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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