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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朔城:首次新闻发布会说了啥
时间:2019-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2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朔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本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有关情况,并通报本年度首例污染环境典型案例。这是朔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开展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由市委外宣办主任、朔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主任丁建新主持,山西新闻网、山西青年报、生态山西等多家主要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朔城区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张琍通报基本案情及办理情况,朔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蔚菁、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文业出席发布会就媒体提问进行现场作答。

  2018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租用朔城区下团堡乡下团堡村西侧生态路北侧解某某违法占地建起的仓库。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王某乙、曹某某明知王某甲非法处置废旧电瓶,仍然分别向王某甲非法销售废旧电瓶。从2018年12月28日开始,王某甲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情况下,雇佣王某丙等11人将回收的废旧电瓶进行拆解,炼制成铅锭进行销售,非法处置废旧电瓶约600吨,并私拉暗管将废水排放在周边农田里,大量铅渣、铅灰、废铅蓄电池堆放于院内,废气非法排放于大气中,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经有关部门鉴定,排放物质为有毒物质。

  此案发生后朔城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该院承办案件的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提前介入。根据该案的基本情况适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的思路、方向等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环保部门在污染物的提取、危害程度等方面收集固定证据,并建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该起污染环境行为可能对土壤和水质造成的影响进行损害鉴定,为下一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供充足的证据。同时建议侦查机关、质监部门、农业部门开展对现场堆放的废旧电池称重、对周边的水质及土壤进行取样送检、危险物处置等工作,做好执法视频记录工作。 2019年3月26日,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上述人员全部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将对该案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污染者修复环境及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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