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感谢她,为我办了一件‘难于上青天’的实事”,近日,一封大红的感谢信张贴在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大厅,写信的是一名申请执行人张某,感谢的人是他申请执行监督案件的承办人——第四检察部薛艳宏检察官。
2018年7月,张某在与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胜诉,但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19.5万元的给付义务。张某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长期未果,前来万柏林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11月14日提交监督申请,12月2日便领到全部执行款。万柏林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薛艳宏检察官接手该案后,本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对张某涉案情况进行细致入微的了解,对张某的诉求进行了详细解答,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成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感谢信中,张某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以朴实的语言饱蘸感情,回顾了薛艳宏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尽职尽责,为她的敬业精神和品格所折服,同时对万柏林区检察院培养出薛艳宏等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的优秀检察官深表感谢。
感谢信彰显出薛艳宏检察官的工作风采,是万柏林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忠诚履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是履行不忘检察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使命的精神体现。万柏林区检察院将以这封对薛艳宏检察官的感谢信为激励,力争以更优的检察产品回报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