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重点新闻   |   检察动态   |   亮点聚焦   |   检察风采    |   基层联播   |   检察文化   |   检察视频   |   媒体播报   |   阅图说检
投稿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基层联播
吕梁孝义: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 不起诉宣告训诫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0-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坚持未成年人检察“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近日,孝义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起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承办检察官对未成年人张某危险驾驶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援助律师、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了宣告训诫仪式。 

  

 

 

  未成年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直线行驶时与相向而来左转的车辆剐蹭,致自己受伤住院,案发时刚满16周岁。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其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险性较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经过深入的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了解到,案发前张某在我市一酒楼厨房做学徒,性格倾向于内向,富有同情心,处事客观,家庭结构完整,父母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具备帮教条件。经综合衡量,我院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举行了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

 

  办案检察官郭志萍向被不起诉人张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述了作出相对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张某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检察官侯淑珍根据社会调查等情况,深刻分析了犯罪原因,就此对不起诉人张某进行了训诫教育,同时,对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援助律师薛诗槐表示支持检察机关做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张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张某正视过去,珍惜当下。 

  

  被不起诉人张某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忏悔,现场写下了悔过书,他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给他人造成的伤害感到愧疚,对给家人造成的困扰感到自责,对于检察机关给予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宝贵机会由衷感谢,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遵纪守法,奉献社会,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厨师。其监护人也进行了表态,孩子酒后驾驶造成事故自己也有责任,保证以后好好监护,让其不再违法犯法,做一个好公民。 

  

 

  承办检察官、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帮教基地负责人共同签订了精准化帮教协议。

 

  仪式结束后,张某的父亲感动的为我院未检部门送上了“心系百姓、正义卫士”锦旗,侯淑珍检察官从张某父亲的手中接过锦旗,她说到,这既是对我院未检工作的肯定,也让我们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责任。

  

 

  

 

  

 

  

 

  

 

  

 

  

  近年来,我院将涉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后的训诫活动与量身定制的帮教有机结合,强化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在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障其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进行法律教导、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引导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也让法定代理人深刻认识到了家庭监管的重要性,既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Copyright?2010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51号 邮编:03002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1号
网站点击数:Web Sit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