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城城区:优化营商环境 “检”护民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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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城区:优化营商环境 “检”护民企发展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原以为‘慎捕慎诉’只是中央的口号,没想到实实在在地用在了我们普通民企负责人的身上,这样的不起诉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最重要的是把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了最低,稳住了就业,保住了企业!”一位企业家代表在参加晋城市城区检察院举办的某企业负责人常某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时说道。

  近年来,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坚持高起点站位,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精神,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从慎捕慎诉、防控风险、平等保护、追赃挽损等多个维度,为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

  2019年来,对5名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率为38%,高于刑事案件总体的不起诉率。

  刚柔并济,慎捕慎诉,想企业之所想

  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该院认真贯彻慎捕慎诉要求,秉持司法善意,最大限度降低办案可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在办理某科技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人常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一案时,虽然涉案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标准,但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立案前全部归还等情形,且对企业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检察官遂提出拟不起诉意见。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确保案件公正办理,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公安、法院、律师代表等,对此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与会人员认为,拟不起诉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了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致同意该项决定。最终,该院对常某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该院还积极开展涉民企“挂案”清理工作,针对2014年以来涉民企未结案件进行专项清理,监督撤案4件,帮助民企甩掉包袱,努力做到保企业、稳就业、促发展。

  防控风险,优先办理,急企业之所急

  疫情凶猛,企业受到影响,如何在守住疫情防控成果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企业急,城检人更急。为此,晋城市城区检察院扎实开展“十个一”专项活动,出台保障有序复工复产的系列文件,向企业赠送170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防范和政策指引》,新建2个驻企法律服务站和1个联络点。在机关内部,建立涉非公企业案件绿色通道。对于涉非公企业的刑事案件,在严把入口质量的同时,坚持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分流的原则,实现案件内部的快速流转。同时,建立《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台账,保障涉企控告、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快速办理。

  多方协作,平等保护,应企业之所求

  服务源于需求。为深入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2019年以来,晋城市城区检察院与市工商联、企业家代表进行9次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为进一步检力下沉,凝聚检企共建合力,新建派驻城区工商联的检察联络室,聘请了十名“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近日,该院又举办了“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区三级联动,将“贴心式”的司法服务再次传递到企业家身边。

  在办案中,该院脱离就案办案的窠臼,延伸监督触角,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以刚性检察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在办理晋城市某知名餐厅食品安全问题一案时,检察官一方面考虑到餐厅负责人刘某积极配合调查,认罪认罚,其情节相对轻微,且该企业从未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受过行政处罚;另一方面,检察官深知食品安全大于天,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进行再次检测。最终,在行政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企业进行了整改,该院对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证了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又保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在办理浙江某有限公司法人张某拖欠员工工资一案时,检察官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因其是外地企业家而区别对待,充分倾听其诉求,并对其提出的异议,迅速前往公安机关予以核实。最终,张某感受到了司法善意,补齐了拖欠的员工工资,认罪认罚,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追赃挽损,良性互动,顺企业之所愿

  民营企业不是“唐僧肉”,也不是“软柿子”,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首先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办理张某某涉嫌诈骗山西某汽车租赁公司一案中,检察官通过摸排线索,依法追诉了7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检察官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并与办案民警多次沟通。最终,帮助权益受到侵害的民营企业追回被骗车辆,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通过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晋城市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以新建派驻城区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为平台,逐步建立健全“检企”对接机制,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全面保护的原则,真正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