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朔州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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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
时间:2020-12-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29日,在朔州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海萍代表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专题报告。

  自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提振精神、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2019年1至12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354件429人,分别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犯罪嫌疑人人数的35.7%和27.64%。2020年1月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670件844人,适用率分别为86.68%和76.31%,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50.98和48.67个百分点,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

  2020年1至11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24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76.12%;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403人,采纳率95.05%;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77件,速裁程序适用率11.49%;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人数44人,上诉率7.86%。总体来看,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努力把这一制度落实到刑事诉讼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