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长治市院:及时回应群众求助 变更监护协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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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院:及时回应群众求助 变更监护协调保障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2月22日,正月十一,当大家还沉浸在过年的节日气氛中时,长治市人民检察院接待了一位特殊的来访者。老人一脸愁容,几乎带着哭腔说“我的女儿女婿因为犯罪被判了十几年,可怜我的两个外孙女啊,以后可怎么办啊”,让老人喝了杯热水,平静下来后,检察官详细了解了情况。原来老人的女儿女婿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等罪被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九年有期徒刑和二十年有期徒刑,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已生效。他们的两个女儿,一个11岁上小学,两一个只有5岁还在上幼儿园。老人找到我们主要是申请把两个孩子监护权转移给自己。

  一、深入社区,调查走访

  检察人员经过调查查明,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此外现有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只有外祖父母。孩子姥爷67岁,姥姥65岁,两人虽然健康状况一般,有些老年人常有的慢性病,但能够生活自理和照顾两个外孙女;两人都有退休金,能够保证一家四口的基本生活;两个孩子从小和姥姥姥爷共同生活,愿意由姥姥姥爷继续照顾她们的生活。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孩子的姥姥姥爷符合担任孩子监护人的条件,可以承担监护责任。

  二、联系看守所,协助签订变更监护权协议

  鉴于两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无实际监护能力,长治市检察院主动作为,从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了解到父母、孩子和外祖父母的实际情况后,又组织民政局工作人员、居委会负责人、社区负责人以及孩子的姥姥姥爷共同商讨有关变更监护权的相关事宜, 并协助起草变更监护权协议。承办检察官到看守所征求了孩子父母的意见,夫妻双方均表示认可并在协议上签字,同意将两名孩子的监护权变更给姥姥姥爷。

  三、移交线索,督促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因为孩子的父母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政部等12个机关、团体共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孩子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可以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承办检察官又将相关线索及判决书等证明文件移交潞州区民政局,协助孩子办理相关事项,经过检察官的积极沟通,民政部门很快受理了请求,审核符合条件后,四月份两个孩子已经领取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救助金。

  检察机关对监护缺失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延伸职能协调督促,提升救助工作实效,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最大限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