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中平遥:司法救助温暖破碎童年 检察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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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平遥:司法救助温暖破碎童年 检察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时间:2021-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厅副厅长那艳芳、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娅等一行,带着米、面、油、学习用具等慰问品,回访了平遥县某村的小燕和小涛(化名)姐弟。

  小燕是和小涛姐弟二人均是在校初中学生,母亲去年因病去世,父亲又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羁押,姐弟俩一瞬间成了事实孤儿,相依为命。平遥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为切实保障姐弟二人的后续生活,开展了一系列救助帮扶工作:会同晋中市检察院向姐弟二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同县民政部门积极沟通,为二人落实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针对姐弟二人承受的巨大压力,承办检察官与心理咨询师进行了多次心理疏导;支持县青少年维权中心起诉,法院依法撤销其父的监护权,指定了其姥爷担任监护人。

  平遥县检察院的一系列举措,让姐弟二人顺利度过了困境,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该案的办理有效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在慰问过程中,那艳芳与姐弟二人亲切交流,表达了真切的关爱,并对她们提出殷切期望,希望她们好好学习,拥抱未来美好人生。王文娅向孩子及其姥爷表示,上下四级检察机关都是他们坚强的依靠。孩子的姥爷对检察机关的帮助表达了真挚的感谢,表示即便再苦再难,也要供养两个孩子好好上学。姐弟二人面对大家的期许,也畅谈了自己对未来的想法。

  随后,参与办理本起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大家畅谈了在办案过程中各自发挥的作用并提出了相关建议。那艳芳讲到,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为百姓办实事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她对平遥县检察院在该起案件中主动监督立案、追诉漏罪、联合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未成人、开展监护侵权民事支持起诉给予充分肯定。王文娅表示收获了三个“感动”,平遥县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司法责任,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多元化救助、精准救助,这是看到的感动;各社会组织、部门、学校为保护未成年人,积极履职协同发力,这是在座谈会上听到的感动;平遥县检察院将未检工作与控申工作深度结合,利用社会力量为未检工作发力,这是在基层检察院“学习”到的感动。

  平遥县院将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覆盖“四大检察”业务,对涉案群众应救尽救,主动救助,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