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中榆社:督促协调解决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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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榆社:督促协调解决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时间:2021-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其实我们也不想到处信访举报,不想给党和政府添麻烦,但有时候确实是出于无奈。这次是检察机关主动为我们39名农民工提供帮助,及时讨回了我们的血汗钱,确实给我们老百姓办了实实在在的好事,我们真心感谢检察机关!”杜某某为晋中市榆社县人民检察院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公正执法、心系群众、检察担当、为民解难”,简短十六个字深刻表达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寄托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望,体现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目标方向。

  “检察机关是人民的检察院,代表人民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司法为民、为民司法就是检察机关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只是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检察院的责任所在。”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鸿飞接到锦旗后说到。

  2020年,田某某等160余人在山西省某药业公司务工,期间该公司未能如期支付田某某等人劳动报酬,累计共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田某某等人多次与公司相关负责人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要求公司及时给予解决,与公司交涉无果后,农民工多次向人社局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调查后执法队向该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限期支付工人工资,仍未能予以解决。

  榆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件移交榆社县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在此过程中,该公司方承诺于2021年2月9日前全部付清拖欠的工资。公安机关受理该案后,仍有田某某等39位农民工的13万余元工资一直未能结清。案子看似程序性结了,但实质性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众多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没有得到维护,拖延下去很可能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4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检察监督中发现,该案未能达到“案结事了”。因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性质较为特殊,李秀峰向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汇报此案,并层报检察长。

  张鸿飞对此案高度重视,积极靠前指挥,提出要求:“涉及群众的事,要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检察办案既要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又要努力做到符合人民群众感受这个‘内心法’。我们不能就案办案,既要做到‘案结’,更要实现‘事了’。本案涉案人数多,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要严格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审查,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把解决“欠薪”问题贯穿办案始末,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榆社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会议对案件专题研究,及时作出相关处置意见,紧紧围绕解决“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这个根本问题,积极组织协调,多方开展工作。最终,在检察机关的有力监督和全力协调下,医药公司结清了39位农民的劳动报酬。该案的有效监督,既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企业的发展稳定,真正意义实现了“案结事了”。

  张鸿飞表示,这一起案件只是我们办理案件中的九牛一毛,但该案件的办理是很有指导意义的,要从这一起“小案件”中总结出其中蕴含办案的“大道理”。看似一起“小案”,集中体现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们要举一反三,以一案带一片、促一方,大力实践新时代能动检察,始终以办案求极致的态度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获得感更加丰富、幸福感更加殷实、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