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中榆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为8名申请人发放国家救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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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榆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为8名申请人发放国家救助资金
时间:2021-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8月31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榆社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对来自河南省郑州市的8名申请人发放国家救助资金共计12万元,帮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渡过了难关,让身处洪水与病毒包围下的3个家庭感受到了司法温情与人间大爱。

  2020年4月18日,申请人贾某某的丈夫吴某某、杜某某的丈夫侯某某及申请人李某某乘坐胡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二广高速(广二方向)880M+700M处时,车辆左前部碰撞中央护栏后,致该车发生逆时针旋转,后该车头东尾西斜停于应急车道与第二车道之间,造成小型轿车乘车人侯某某、吴某某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乘车人李某某受重伤,小型轿车及路产损坏的交通事故。

  这场事故使申请人贾某某和杜某某两家人失去了家中的经济支柱,申请人李某某丧失了一个壮年人应有的劳动能力,加之肇事者胡某某没有实际赔偿能力,导致三个家庭生活困难,特别是申请人杜某某家中尚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以及两个70多岁的老人需要照顾,家中的生活开支都依靠杜某某,但杜某某收入极低且不稳定,生活陷入窘境。

  榆社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中发现该案的上述情况后,依职权主动深入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并且不远千里奔赴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3户家庭8名申请人的家中调查走访,经多方审查核实,认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得知消息后,决定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对8名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万元,既解决了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又让申请人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情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