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运城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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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
时间:2021-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就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后,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下,坚持政治引领,通过出台制度、报告工作、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助推制度落实合力。坚持目标导向,始终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抓住突出问题,强化案例引领,服务“六稳”“六保”。坚持多措并举,始终在宽严相济中维护公平正义,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内部管理外部协作,借力智慧检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一审公诉案件审结5074件748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339件6015人,案件适用率85.51%,人数适用率为80.44%。2020年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人数适用率分别为84.85%、80.05%,位于全省适用率中的中上游;2021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数适用率分别为86.82%、81.22%,人数适用率达到85%以上的有10个基层院。提出精准刑量刑建议75.72%,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5.31%,速裁程序适用率为18%。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率为4.84%,低于其他刑事案件上诉率57.36个百分点。

  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评议认为,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办案机关的协同配合,规范有序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

  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更新司法理念,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宽严相济形势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积极稳妥的推进这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精准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要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坚持准确规范适用,做到宽严有据、罪责相适、该严则严、当宽则宽。要推进量刑建议智能化建设,应用智能辅助系统,细化同列案件、产检罪名量刑参考,实现均衡量刑、同案同判。

  三、持续用力强化法律监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要逐项对照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有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要建立认罪认罚全过程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规范流程,加大监督力度,要加强案件评查力度,及时掌握制度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

  四、强化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认识

  要加强协作配合,增进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律师的沟通协调,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认识不统一、协作不顺畅等问题,及时交流沟通,增进思想共识,强化工作衔接,统一司法职业共同体的执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推动这一制度有效运行落实。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能力水平

  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要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网上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条件、标准、要求、范围等进行系统培训,针对性提升检察人员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的水平。要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检察院办案工作的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