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运城稷山: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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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稷山: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时间:2021-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履职作为,用心用情办实事、解难事。近日,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3460元。

  被害人景某希望到西安某医院为家人治病,经人介绍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称自己在该医院有关系,景某承诺支付杨某劳务费1000元。经医院就诊后,景某家人因身体原因不能立即做手术,杨某趁机向景某的儿子索要19000元。随后,杨某又编造帮忙办理预住院手续的虚假理由,分两次骗得景某的儿子15000元。

  承办检察官任伟鹏全面审查案件后,看到涉案钱款系景某家人的救命钱,应及时追回被骗的资金,防止被害人一家因病因案致贫。在案件办理期间,积极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沟通,告知其主动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嫌疑人和家人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被害人景某对检察院的做法非常感激,握着承办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谢谢!这些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被骗后心里很难过,白天发愁、晚上煎熬,以为这钱打水漂了,没想到案子到了检察院,能为我要回被骗的救命钱,真的太感谢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