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运城新绛:严厉打击防汛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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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新绛:严厉打击防汛期间违法犯罪行为
时间:2021-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新绛县遭遇40年来最大洪峰,暴涨的洪水导致许多村庄被淹没。汛情就是命令,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投入防汛救灾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办理涉汛情案件,严厉打击防汛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021年10月11日15时许,犯罪嫌疑人郑某趁新绛县部分区域遭受洪灾之际,到灾区盗窃一辆价值二千余元的白色电动摩托车。案发后,新绛县检察院迅速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快速取证。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曾因实施盗窃多次被处罚,最近一次因盗窃犯罪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于今年9月刑满释放。10月15日12时许,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盗窃罪,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同日16时许,新绛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防汛期间,检察机关始终做到防汛救灾与司法办案同部署同落实两不误,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进行打击,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序保障了社会生活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