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大同市院:市政协与市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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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院:市政协与市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试行)》
时间:2021-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同这一主线,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大同市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大同市政协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共同出台《关于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工作办法(试行)》。

  《工作办法》明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是指针对社会治理、政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具有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通过加强人民政协工作与检察机关工作之间的协调推进,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将政协提案的权威性与检察建议的专业性优势互补、相互转化,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提升检察建议刚性。

  《工作办法》从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的概念、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的转交程序、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的方式、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制定操作办法。明确检察机关聚焦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中心工作,从全市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筛选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转交市政协相关部门,形成提案线索,市政协认为可以形成提案的,向市政协委员以及各党派、人民团体、界别、专门委员会等推送,提案者按照提案要素的要求,转化为政协提案。对符合检察建议适用范围且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普遍性或共性,市政协认为有必要以检察建议方式办理的政协提案交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相关程序转化为检察建议进行办理落实。

  下一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从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高度,切实增强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将进一步完善与政协的沟通、联络、反馈机制,主动与政协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最终凝聚起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强大合力,全面提升大同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