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临汾大宁:依法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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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大宁:依法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
时间:2021-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感谢检察院,感谢司法救助,感谢检察官对我们一家人的关怀。”贺某某激动地说到。11月18日,案件当事人贺某某及其父亲来到大宁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了写有“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治解贫困”的锦旗,表示真挚感谢。

  贺某某没有固定工作,独自抚养一个未成年女儿,父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活非常困难。2020年8月25日,贺某某驾驶电动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贺某某受伤,这使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经鉴定,贺某某伤情人体表皮肤损伤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左膝关节损伤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责任认定贺某某无责任。

  在接受到申请人的救助申请后,大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肖玲实地走访了贺某某家庭,查看家庭情况,面对面询问事发的前后经过,详细查看治疗病历,走访周围邻居核实家庭情况,确定了贺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掌握情况后,大宁县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落实司法救助金的拨付,最终决定向贺某某一次性救助人民币25000元。

  今年以来,大宁县检察院共办理5起司法救助案件,对9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元,努力做到让司法救助款既救急又救贫,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彰显检察温情,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