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城市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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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专项督查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专项督查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晋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检察院相关要求,坚持三个到位,聚焦三个重点,注重三个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专项督查,推动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全市政法机关再学习、再宣传、再落实。

  坚持三个到位 拧紧责任链条

  思想认识到位。市检察院把专项督查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政法委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将专项督查纳入党委政法委工作“大盘子”加以推进。经过多次与市委政法委沟通,将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纳入了平安晋城建设年度考核范畴,推动实现督查常态化、长效化。

  安排部署到位。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出台了《关于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就督查时间、督查对象、督查重点提出明确要求。市检察院印发《关于做好督查政法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两级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动、检查落实。

  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市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同政法委、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共同成立28个督查小组,在同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深入全市政法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调阅案件等方式,开展“清单式”“点穴式”督查,奔着问题去、盯着实效查,全面掌握被督查单位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情况。

  聚焦三个重点 做到靶向攻坚

  聚焦转变理念。通过督查,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意见》是系统性工程,只有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有力监督,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力保障,各执法司法机关支持配合,贯彻落实才能更加有力,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聚焦业务顽疾。根据政法单位不同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座谈、查阅案卷、就衔接不畅问题积极沟通等方式,推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刑事“挂案”,审理期限超过时限、刑罚交付执行工作中“判实未执”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聚焦宣传宣讲。在专项督查中,同步开展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宣讲,重点围绕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进行讲解,帮助政法干警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学习领会意见精神。陵川县检察院专门起草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宣讲稿,针对政法单位职能分工和工作任务同步开展宣讲,进一步营造了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

  注重三个实效 推动成果转化

  在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上见实效。通过深入实地督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印证资料、与相关责任人当面核实等方式,对顽瘴痼疾问题进行了再次排查整治,推动问题彻底整改,有效防范新问题发生,有力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阳城县检察院在专项督查期间,就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中与相关政法机关联合制定的《关于常态化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等8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已建立的制度机制落地见效。

  在强化政法单位协作配合上见实效。通过深入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全市政法各单位和政法干警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支持起诉、规范回复检察建议等方面进一步达成了共识,凝聚了共同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的工作合力。

  在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上见实效。通过专项督查,引导检察人员从思想上破除“不敢监督”“不想监督”的桎梏,增强了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不佳、“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刑事“挂案”等问题,通过对拟提起公诉案件一律向犯罪嫌疑人公开刑期计算过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联合公安机关出台《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措施,今年1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有14项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排名全省第一,22项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