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吕梁孝义:多元帮教助力问题少年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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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孝义:多元帮教助力问题少年迷途知返
时间:2021-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孝义市人民检察院近日进行了任某某盗窃案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N的系列保护、帮教活动。

  案情回顾

  任某某(2004年5月生)于2021年1月21日10时许在孝义市某便利店内盗窃一条硬中华香烟,价值约400元;次日16时许,任某某伙同刘某甲、刘某乙(二人均已行政处罚)在孝义市某烟酒门市内盗窃一条南京九五至尊香烟,价值约1000元;同年1月24日16时许,任某某伙同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三人均已行政处罚)在孝义市某烟酒门市内盗窃一条黄山徽商香烟,价值约500元。

  承办检察官通过详细的社会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的家庭监护情况,分析犯罪成因,考虑到其实施犯罪行为时为在校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又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认为该案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规定,积极启动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程序。

  听证会在院综合业务部的积极配合下,如期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学校代表、心理咨询师共十余人参加。

  听证会上,主持人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宣读了听证会的流程、纪律。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听取了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学校代表及当事人的意见。

  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对未成年人和家长进行了询问,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作案原因、悔罪态度及监护教育情况等,并就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作了充分讨论。

  经评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任某某和其法定监护人进行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作出了严格管教的叮嘱。

  听证会结束后,在孝义市人民检察院的主持下,本案侦查人员对任某某进行训诫。

  检察机关、学校、犯罪嫌疑人签订了三方帮教协议。在帮教期内,各尽其责,纠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认知偏差、行为偏差,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承办检察官就发现的任某某法定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和疏于管理问题,向任某某的法定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任某某的母亲当场失声痛哭,感谢检察机关给其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保证以后会好好教育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

  受孝义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孝义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中心心理咨询师张龙威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进行了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对母子二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通过系列帮教活动及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在活动结束时,向母亲真诚致歉,向检察官深深鞠躬致谢,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伤害,保证不再与不良人员接触,不再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今后会好好学习,争取取得优异成绩,考入理想大学。

  此次活动,经过孝义市检察院的积极努力,使任某某暂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重新返校学习,充分体现了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一贯秉持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彰显了新时代司法办案的法治温度和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