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太原古交:劳动关系“扑朔迷离”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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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古交:劳动关系“扑朔迷离” 支持起诉助力维权
时间:2023-07-19  作者:古交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多亏你们的帮助让我确认了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近日,看到马女士发来的消息,古交市检察院检察官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2022年9月23日,马女士进入古交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从事塑料卷包装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劳务用工合同书》。不料上岗第三天,马女士在工作时,不慎被滚下的塑料卷砸伤左腿,造成腓骨头骨折、膝半月板撕裂以及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除前期垫付部分医药费和给马女士转账7000元生活费外,公司再未支付任何费用。马女士几次找公司负责人想要协商解决此事,但公司仅是微信转账结算了马女士三天的工资150元,其他赔偿事由则以与马女士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拒绝协商。

仲裁失败 支持起诉获胜

对于马女士的伤势而言,这些只是杯水车薪。马女士只好向古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因其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图未能直接显示转账来源,最终未获支持。无奈之下,马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维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古交市检察院后,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马女士及其委托的法律援助律师。经分析研判,马女士为妇女劳动者,且因工作中遭受人身损害,有致残可能,具备弱势群体维权特征,符合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在马女士的申请下,古交市检察院受理此案。

随后,承办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由于上岗时间仅有三天,除了《劳务用工合同书》和微信转账截图外,马女士无法提供更多证据材料,且劳动仲裁时因当时签订为《劳务用工合同书》,担心无法确认劳动关系故未提交。于是,检察官与援助律师深入分析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后,认为虽签订为《劳务用工合同书》,但内容和劳动合同高度一致,应为本案关键证据,并协助马女士调取微信实名转账记录,指导寻求当时工友作证等。近日,古交市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法院认定马女士与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终判决支持了马女士的诉讼请求。

职能延伸

古交市检察院对马女士后续工伤认定流程、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了指导,同时也向该塑料制品公司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范用工关系等方面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进一步规范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