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晋城市院:检法联合推动醉驾案件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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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院:检法联合推动醉驾案件综合治理
时间:2023-1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9日上午,晋城市检察院与晋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危险驾驶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1月至2023年8月间全市危险驾驶案件基本情况、呈现特点及趋势,分析了我市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的原因,并提出开展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建议。

近年来为遏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频发态势,从源头上治理醉驾问题,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推动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坚持宽严相济依法打击危险驾驶犯罪

优化办案模式,提高诉讼效率。我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优化醉驾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成立危险驾驶专业办案团队,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与其他政法单位协同形成了集中移送、集中受理、集中起诉、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办案机制,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实现案件办理准且快,有效震慑了醉驾犯罪行为。

坚持分类施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针对具有酒驾后又醉驾、醉驾后又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等具有从重情节的案件,依法从严打击。针对车主明知驾驶员饮酒仍给对方提供车辆从而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对多起车主以危险驾驶罪立案,通过追究车主的刑事责任,明晰“一人醉驾,两人获刑”的法律依据,警示广大群众避免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对符合一定条件,情节较轻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自愿认罪认罚的,检察机关可依法作不起诉处理,从而做到“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宽严相济”。

“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好醉驾综合治理后半篇文章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同步推进,多管齐下推进诉源治理。阳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将社会志愿服务引入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实性的考察和判断,与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团委等单位达成共识,联合印发了相关实施办法,通过倡导犯罪嫌疑人自愿从事交通劝导服务、专题法治宣传等相关志愿服务,考察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性,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让犯罪嫌疑人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受到教育,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又体会到法律的温度,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教育更多身边群众遵法守法,从而让违法者变成普法者,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坚持诉源治理创新宣传模式

针对部分企业、厂矿短时间内多名职工涉危险驾驶犯罪反映出职工法律意识不强、单位内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检察机关除依法办理案件外,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案件的发生。通过面对面送达《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开展训诫等方式,以案释法开展“沉浸式”普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企业职工直观、深刻地了解酒后开车的成本与危害,大力提升广大职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此外,检察机关还联合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扩大宣传覆盖面,以派发宣传单、醉驾案例宣讲等方式,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针对即将取得驾驶资格的“准司机”开展精准普法,陵川县法院和检察院联合将危险驾驶案件的庭审现场设置在本地驾校,多名驾校学员旁听庭审后表示“听十次劝导不如看一次庭审震撼”。

全市检察机关将与其他政法单位一起在依法查办危险驾驶案件的同时,积极推动诉源治理,促进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到系统治理转变,努力提升司法办案和社会治理效能。同时,呼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守法规知敬畏,讲文明护平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