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检察要闻
履行公益保护职责 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时间:2020-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日,天气有些阴沉,吕梁市气温只有零下5摄氏度。早晨7:30分,由二级大检察官、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担任组长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办案组驱车赶往吕梁市庞泉沟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情况。 

  

  办案组在交城县检察院召开会议,针对案件进展、现场情况、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座谈。  

 

  杨景海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三篇光辉文献”中反复强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问题。庞泉沟是我省第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提高政治站位,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从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选择这样一个标志地区办案,就是要通过案件的办理,引导全省检察机关履行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保护职责,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抓好工作。

  杨景海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善于探索“安土息民”的良策。解决问题不能简单化,一刀切,要摸清事实、研究政策,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科学发展的关系,防止简单办案、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杨景海强调,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紧盯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进行监督,确保查处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