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至28日,最高检第五评议组先后在忻州市检察院、运城市新绛县检察院开展出庭评议活动,采取听庭评议、推门听庭方式,以评促建,为全方位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把脉支招”。第五评议组由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湖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印仕柏任组长,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林建江,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梁驭骁,全国优秀公诉人、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范海波共同组成。
评议组旁听了忻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全国人大代表范银莲,省人大代表马利平,省政协常委、省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赵驰,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见青全程参加观摩评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文辉出席评议活动。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忻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省、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7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视频观摩与现场评议,全省三级院刑事检察分管院领导、办案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评议会议。

现场观摩:高对抗、零口供案件的出庭指控示范
庭审现场,被告人全程拒不认罪、辩护人作无罪辩护,证明其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行为的证据均为间接证据,庭审对抗激烈、出庭指控难度大,具有较高的观摩示范价值。如何依据在案间接证据定案,十分考验公诉团队的出庭智慧、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
庭审中,公诉团队层层递进讯问,及时揭穿被告人供述与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运用PPT分组分类示证,构建起间接证据定案的证据链条;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解答被害人成伤原因,有效还原案发现场;最后发表逻辑严密的公诉意见,并结合案件当庭释法说理,取得良好效果,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彰显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检察形象。
评议会议:集中评议找差距,多维点评促提升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五评议组以“一案一评”方式组织集中评议。出庭公诉人认真总结办案经验和不足;忻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就庭审准备和出庭表现作点评并表态发言;部分观摩检察院代表作交流发言;全国人大代表范银莲、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见青分别发言。评议组从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侦查活动监督成效,以及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履职表现多个维度作了精彩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范银莲表示,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出庭评议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听取各方建议的工作主动性;通过参与庭审,切身感受到了司法公正。

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杨见青表示,案件庭审充分展现出公诉团队过硬的专业素养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能够参与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意义重大。

评议组成员梁驭骁认为,面对辩护人当庭作无罪辩护的态势,案件庭前准备扎实充分,起诉书制作规范严谨,事实表述简练清晰、证据罗列详略得当、法律适用准确;审查报告事实叙述详细,分析论证全面、说理清晰、援引充分。建议进一步规范起诉书的内容表述,提升事实描述的精准度,同时强化审查报告中对侦查活动监督事项、量刑建议部分的分析说理。

评议组成员范海波认为,法庭讯问紧紧围绕争议焦点、细节设置得当,询问鉴定人问题设计全面,有力揭示被告人不实辩解;举证分组合理、主次分明、逻辑严密,借助PPT多媒体示证有效增强举证效果,质证答辩应对及时、回应到位,庭审整体呈现较好效果。建议持续提升讯问技巧、完善询问方式,依法妥善运用异议规则,注重归纳辩方质证意见、精准凝练争点,进一步加大回应辩方质证意见的针对性和力度。

评议组成员林建江认为,法庭辩论用语规范、逻辑严谨,语言表达清晰有力;公诉意见书结构完整、要素齐备,定性分析准确,法庭教育有理有节,特别是围绕主要待证事实进行证据分组论证,为不认罪案件如何以间接证据构建完整证明体系提供了示范。建议进一步优化答辩策略,主动归纳辩方意见,聚焦核心争点重点答辩,提升辩论主动性,同时兼顾辩论语言适当平实,增强说理效果。

评议组组长印仕柏指出,本案在举证质证及PPT多媒体辅助示证、公诉意见书制作、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方面表现非常优秀;同时,能够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抓住本质、准确定性,构建较为完整的证据体系,以间接证据锁定犯罪事实、实现指控目的,出庭公诉整体平稳有序,效果良好。今后,要以“文经我手无差错”的责任担当,提升法律文书制作的严谨度;坚守法律监督角色定位,解决侦查活动监督“不敢、不能、不愿”的难题;善于运用印证规则和归谬逻辑,构建间接证据定案体系;不断精进论辩本领、充实法律储备,提升实战能力,切实增强指控效果。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姚江华强调,最高检第五评议组倾力指导、倾囊相授,为山西出庭公诉工作鼓舞了信心、指明了方向。对评议组指出的问题不足,将照单全收、坚决改进。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最高检出庭评议活动为新的起点,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公诉权的法律监督基本属性,坚持“办案就是监督、监督就是办案”,以“三个善于”为引领不断提升刑事审查与出庭公诉质效,聚焦短板弱项攻坚,持续夯实庭前准备基本功,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严格把好案件证据审查关,以高质效公诉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更高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月28日,最高检第五评议组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选”方式,对运城市新绛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进行推门听庭。评议组充分肯定公诉人综合表现,认为案件庭前审查细致、庭审规范、应对有力、表现出色,并从起诉书规范制作、量刑建议提出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运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晋民参加评议并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