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检察日报]曹建明在山西考察调研时强调: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媒体播报
[检察日报]曹建明在山西考察调研时强调: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时间:2010-11-01  作者:肖玮 郭超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96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曹建明在山西考察忻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就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调研。他强调,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要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忻州市是中央综治委确定的高检院综治联系点。曹建明来到忻州市忻府区逯家庄村,实地考察治安防控、平安建设等综合治理工作,听取忻州市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曹建明说,近年来,忻州市注重加强组织保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构建立体防控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创新综治方式,社会治安大局秩序持续稳定,涉法涉诉信访局面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希望忻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综治工作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的观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建设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大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力度,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格局,推动忻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明确并准确把握好检察机关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责任务。

  曹建明强调,要更加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作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从根本上说,就是解决矛盾冲突、协调利益关系、修复社会关系,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途径。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依法打击破坏社会管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社会管理领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在依法履行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责中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同时,在执法办案中要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继续高度重视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不断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长效机制,充分注意在执法办案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曹建明强调,要更加注重围绕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延伸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立足并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既是抓源头、抓基础、抓根本的必然要求,也是综合运用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措施,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途径。一要向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延伸。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主动参与平安创建,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二要向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延伸。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轻微犯罪被不起诉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积极参与青少年群体的教育保护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三要向促进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延伸。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

  曹建明强调,要更加积极探索参与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一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督促解决社会管理突出问题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执法办案工作,注意及时发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管理机制制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法规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的对策,及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的建议,不使隐患、矛盾积累和发酵,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二要结合执法办案,广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理性表达个人诉求、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三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派出检察室等新平台新机制,努力延伸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建设的触角,积极搭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新平台。四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探索便民利民的新机制、新举措,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在晋期间,曹建明还考察了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全省检察工作汇报。他要求,山西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长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大局谋划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山西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会见了曹建明。袁纯清还一同听取了山西省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玉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参加有关考察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