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法制报]检察机关“对症下药”以智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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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检察机关“对症下药”以智取胜
时间:2011-01-12  作者:赵晓燕  新闻来源:山西法制报 【字号: | |

  本报讯 (记者 赵晓燕)1月11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我省职务犯罪呈现出五大新特点。针对出现的新情况,省检察院及时为打击职务犯罪“把脉”,积极转变侦查思路,以智取胜,今后将注重运用测谎仪等科技手段辅助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

     近年来,我省职务犯罪所呈现出的五个特点是:大案要案突出,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溃坝、矿难等重特大责任事故;重点领域和环节案件高发,煤矿及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管理等行政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案件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企业工作人员所占比例下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占比例上升,贪污、挪用公款类犯罪有所减少,贿赂犯罪案件大幅增加,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涉及的渎职犯罪减少,司法、行政执法、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日趋增多;犯罪行为和手段日趋复杂化、隐蔽化和智能化,跨地区犯罪案件增加,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相互交织;职务犯罪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对社会风气、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很大的侵蚀性和破坏性,容易造成社会矛盾,引发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面对上述新情况、新特点,省检察院将在今后办案中,积极转变侦查观念,从偏重于犯罪转变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从“重实体轻程序”转变为“实体和程序并重”;积极转变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转变为“由证到供、证供结合”,将侦查重心从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口供转变为注重秘密调查和扎实初查,从而改变过去在侦查中过分依赖口供,案件初查不扎实,对物证、书证的收集不够重视的现象,实现办案工作重心前移,以获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证据为主;积极转变讯问方法,从偏重于强攻硬取打疲劳战转变为运用谋略和科技手段获取口供。在讯问中,要增强谋略意识,以智取胜,要注重运用测谎仪等科技手段辅助突破嫌疑人心理防线;积极转变侦查组织形式,由单兵、小组为主转变为规模、整体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