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中新海南网]山西男子在海南办假结婚证骗钱财 一审被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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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海南网]山西男子在海南办假结婚证骗钱财 一审被刑四年
时间:2011-08-09  作者:  新闻来源:中新海南网 【字号: | |

  中新海南网8月4日电(黄燕)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山西一男子在海南办理假结婚证骗取女子钱财一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刘威,男,197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太原市人,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气化街16号4楼26号,现住海口市海秀中路天池阳光1103号。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0年5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被逮捕。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龙检刑诉[2011]173号、[2011]17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威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1年2月12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刘威与被害人陈阳结识,后双方确定建了恋爱关系。2008年5月,刘威谎称在三亚市民政局有朋友,可不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并让陈阳将照片及身份证交给其办理结婚证。刘威让人伪造了三亚市民政局三河结字第0700141号结婚证,便同陈阳以夫妻名义生活。

  2009年9月,刘威以陈阳经营的旅游车需要换车牌及订车为由,骗取陈阳人民币70000元用于赌博挥霍。同年11月11日,刘威私自拿陈阳的身份证及伪造的结婚证进行复印后,假借陈阳的委托到海南省旅游汽车服务中心车管部领走了陈阳所经营的琼A07118旅游汽车利润账户的光大银行卡,在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多次从该卡中取走人民币共62588.97元用于赌博挥霍。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告人刘威的供述,被害人陈阳的陈述,到案经过,伪造的结婚证及复印件,中国光大银行对账单,户籍证明,证明,海南省旅游客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情况说明等书证在案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2588.9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又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也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应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但指控被告人刘威诈骗的金额为人民币132595元有误,应予纠正。被告人刘威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刘威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有理,应予采纳,但建议对被告人刘威在有期徒刑四年以下量刑没有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尚未追回的赃款继续追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