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新闻网]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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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
时间:2011-09-27  作者:  新闻来源:山西新闻网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郭晶)9月22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向大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王建明表示,通过贯彻执行《决定》,全省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力度明显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

  报告称,自2010年5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各级检察机关根据决定内容,从立案、侦查、审判、民行以及刑罚执行等监督方面入手,制定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省检察院与相关机关共同或者单独制定规范性文件53件。其中,省检察院会同省高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出台了落实《决定》的四个配套性规范文件,受到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诉讼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针对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检察院与有关机关共同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切实增强诉讼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联合省高院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检查,清查检察机关2004年至 2009年办理的刑事案件16000余件。联合省公安厅对全省公安派出所、刑警队、经侦队的办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0件、撤案106件。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全省公安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法违纪情形1200余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和快速办理机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46名特别贫困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力度,中央政法委交办我省涉及检察机关的55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建立民事检调对接机制,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结合诉讼监督职能,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的检察建议1406件。

  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建立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对诉讼监督工作各个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这项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