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光明网】山西设立“检察联络室”护航民营经济
媒体播报
【光明网】山西设立“检察联络室”护航民营经济
时间:2020-10-26  作者:  新闻来源:光明网 【字号: | |

  以检察联络室的成立为契机,山西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发挥联动协同的作用,积极传递法律需求,提供法律信息,通过优良的法律服务,引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经营、壮大实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山西全省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受聘为山西省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将通过不断提高特约监督员的自身素质,正确行使特约监督员职责。”山西省工商联副主席、蓝顿旭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郝旭激动地说。

  日前,山西省工商联与山西省检察院举行省检察院派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揭牌仪式暨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正式挂牌成立“检察联络室”,郝旭等10位民营企业家被聘任为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

  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海芸在活动中指出,以此为契机,将更好地发挥工商联和检察院联动协同的作用,积极传递法律需求,提供法律信息,通过优良的法律服务,引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依法经营、壮大实力、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山西全省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建协作机制

  为民企发展营造优质法治环境

  与检察机关携手联动,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共同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制环境,让广大民营企业家财产安全、放心投资、转型创业、安心经营、增强信心,是近年来山西省工商联坚持开展的一项工作。

  早在2018年初,山西省工商联、山西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民营企业家请进门,针对即将出台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征求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有企业家提出“工商联和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促使企业在守法诚信经营的轨道上健康发展,同时企业家自身也要加强法治学习,防控法律风险,提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本领”,也有企业家建议“建立检察机关、工商联、民营企业三方的沟通对接机制,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这场座谈会后,山西省工商联与山西省检察院正式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山西各地工商联也以此为蓝本,联合检察院在此基础上举行了一系列送法入企、以案释法、协助企业维权等活动。

  当年年底,山西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再次联合召开“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座谈会,双方总结通报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后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问计问需广大民营企业家对该项工作开展以来的意见建议,研究完善工商联和检察院在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的着力点、创新点。

  与此同时,山西省工商联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起政企双月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各部门联系对接,为民营企业解难点、疏堵点、除痛点。2019年6月,针对民企反映集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山西省工商联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高院、省司法厅、省法学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民企”专题政企对接会,听取民营企业和商会代表问题诉求,指导企业用好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省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带队,深入企业调研对接,推进问题解决。9月,又与省司法厅联合举办“法律进商会(民企)”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开展法治调研、主题宣讲、以案释法、法治体检、企业家开放日等方式,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推动法治理念深入商会和民企。

  山西天星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长青说:“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良好的营商环境、法制环境是关键,省检察院和工商联联手合作,做了一系列工作部署推进,值得肯定,也让我们民营企业非常感激。”

 

  畅三方联络

  助民营经济健康有序成长

  今年初,山西省委给省工商联布置了“企业家队伍建设”“以商招商”“优化营商环境”三项任务。而营商环境的优化,离不开优质法治环境的保驾护航。

  为推动“检察跟踪服务、工商联业务建设、企业法律需求”三者有机结合,持续健全完善全省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络机制,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今年6月,山西省工商联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派驻工商业联合会检察联络室工作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检察机关与工商联联席工作会议,共同讨论研究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提供场所,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干警驻点制度;对于收集到的信息线索,检察机关派驻干警进行分流,限时反馈落实;建立维权服务信息台账,由工商联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跟进、专人负责;健全线上法律服务反馈机制,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检察服务热线12309,畅通维权信息渠道;组建专业化团队和驻点轮值制度;开展“服务企业大走访、大调研”“送法进企业”等活动,“零距离”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建议;适时举行检企对接座谈会等,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常态化、精准化、高效化的司法服务。

  经过前期紧张筹备,10月中旬,山西省检察院派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正式挂牌。检察联络室作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联络的日常工作机构,将聚焦服务民企健康发展、开展法治宣传、收集反映司法诉求、开展法律咨询、推动纠纷调处、跟踪热点个案、开展共同调研、加强工作联动等工作。

  刘海芸指出,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协作联动,在完善服务体系、优化法律服务、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等多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出4个方面的工作亮点:一是制度护航,领导定期互访,初步形成服务民企发展长效机制;二是宣传护航,开展法律宣讲,指导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三是服务护航,联合调查研究,促进业务部门联系协作常态化;四是维权护航,贴近工作一线,协调推进解决了一批民企产权保护案件。她希望,双方下一步继续加强深化合作,创新思路办法,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和特约监督员作用,在提高精准度、长效持续、宣传引导、服务延伸、拓宽渠道上再着力,助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希望,被聘为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的民营企业家代表用心、用情、用力,履行好护航民企特约监督员的职责。并要求派驻检察联络室的同志切实履行派驻联络职责,及时处理特约监督员、来访企业家反映的法治诉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省检察院派驻省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的成立,无疑将会更好地发挥检察院和工商联联动协同的作用,参会的企业家们认为,这将进一步形成和加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合力,会为企业带来更有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的司法服务。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