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法制报】涤荡黑恶挑重任 清除污垢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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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涤荡黑恶挑重任 清除污垢展担当
时间:2021-04-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擎利剑,涤荡黑恶;出重拳,清除污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守法律底线,加强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8年、2019年、2020年,省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省检察院扫黑办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先进集体。2020年4月、10月,全省检察机关办理重大涉黑案件和深入推进“六清”行动的做法,两次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报送的张志勇涉黑、侯氏兄弟涉黑和程鹏涉恶3个案例入选最高检扫黑除恶典型案例,3期经验做法被转发全国,相关工作受到最高检、省委充分肯定。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667件7798人;提起公诉1644件10507人;发检察建议3100件,制发数量居全国前列。全国扫黑办、最高检挂牌督办的9件重大涉黑案件已判决生效5件,一审判决4件。

  这是正义的审判,也是法治的胜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省检察院挑起了重任,展现了担当,收获了成果。

高站位、聚合力

将责任扛在肩上

  向黑恶势力亮剑,等不起,慢不得。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初始就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将专项斗争与全省检察机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紧密结合,先后召开28次党组会、29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全省推进会,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牢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督导督办,压实责任,是破解“钉子案”的一把利剑。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连续三年对12个市分院一把手面对面履责督导谈话,直面问题,压实责任。实行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挂牌督办制度,杨景海率先垂范,直接督办5起中央、最高检督办的涉黑案件。

  截至去年12月底,省检察院督办186件;市级检察院督办414件。先后6次组成督导组,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队,深入12个市级检察院和119个县级检察院进行督导,对案件办理等进行全面督导。

  筑牢办案一线“战斗堡垒”,就要建立一支拥有精兵强将的团队。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上下一体、全院一体、捕诉一体的制度优势,统筹调配办案人员,明确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实行“一案一团队”原则,由3名及3名以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组成办案组。在办理陈兆平涉黑案时,其中涉及的5起敲诈勒索再审案由省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挂帅,省检察院专职委员、一部主任、办案骨干组成办案团队,主案的一审公诉由临汾市检察院检察长任第一公诉人,集中优势兵力,集中攻坚。

  不拔高、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坚持把司法办案的重心放到案件质量上,我省检察机关印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细则》,对拟提起公诉的案件,实行检察官联席会、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市检察级院扫黑办、省检察院扫黑办四级把关机制,以提级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专项斗争以来,省检察院扫黑办共把关案件165件,市检察院共审查把关605件。

强监督、筑底线

将案子钉在板上

  “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用法治思维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如何切实解决办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检察机关决定用法治方式捍卫公平正义的红线,印发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专家指导机制》高质高效推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庭审指控工作。

  以法为剑,筑法为堤。将提前介入作为提升案件质效的重要抓手,作为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履行的起始点,省检察院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实施办法》,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实行100%提前介入。

  在办理最高检挂牌督办的任爱军涉黑案中,检察官参与案件联席会和案件分析会20余次,审查案卷106册,提出书面取证意见600余条,依法追加认定组织成员2人,追加认定3起犯罪事实为组织犯罪。晋城检察机关坚持所有涉黑恶案件均写出提前介入情况报告,详细列明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由承办人签字背书,确保介入实效。目前,晋城市所办理的黑恶案件无一改变定性。

  严格依法,宽严有据,认罪认罚从宽是刑事主导责任最典型的体现,贯彻落实好这一制度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对自愿如实认罪、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黑恶势力犯罪中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原则上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应用尽用。

守安宁、助发展

将人民挂在心尖上

  近三年的实践和成绩证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才能形成扫黑除恶的最大合力。

  哪里有黑恶犯罪,人民群众最清楚。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过报纸、电视“两微一端”以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拍摄微电影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街道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和阶段性成果,发动群众举报、控告,促进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大同平城区检察院、云冈区检察院在新闻媒体上发布黑恶案件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等活动;朔州市检察机关在各级检察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等发布扫黑除恶宣传稿件213篇,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政策和典型案例;晋城市检察院与晋城市电视台联合拍摄《扫黑除恶进行时》等2个专题片,全景展示检察人员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全过程……

  截至去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举报、控告“保护伞”线索252条。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检察机关就要坚决打击和防范什么。

  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反映较多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太原铁检机关对杨顺利恶势力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太谷车站广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在保持依法从严打击,绝不放过的同时,省检察机关始终纾困民营经济,为“六稳”“六保”保驾护航。

  吕梁市检察院办理的李增虎涉黑案件中,被告人李增虎实际控制的海威钢铁公司,员工8500余人,是山西省重点民营企业。受到环保升级、案件侦办等多重因素影响,该企业已全面停产,当地群众就业受到较大影响。吕梁市检察院在受理案件的第二天,向文水县政府制发“2020年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托管工作,同时提供法律咨询、远程会见、释法说理等服务保障,受到政府的高度评价。目前,该涉案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已步入正轨。

  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这既是中央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也是我省检察机关今后努力的方向。我省检察机关将建立更加健全精准有效的案件办理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顺畅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助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让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更多人民群众。(山西法制报记者关振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