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细览 【山西法制报】秉持“双赢”理念 巧解两家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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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制报】秉持“双赢”理念 巧解两家难题
时间:2021-08-16  作者:李青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让原本生活拮据的两个家庭“雪上加霜”。一面是受害方失去家里的“顶梁柱”,断了唯一的经济来源;一面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独自抚养的两个残疾孩子无人照顾。

  面对这样的两个家庭,阳曲县检察院秉持“双赢”理念依法办案,探索“小案办出大效果”模式,让这起棘手的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一方面协调双方当事人,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一方的谅解,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好让他能回家照顾家庭。

  一场意外让两家“陷入困境”

  今年5月初,犯罪嫌疑人罗某驾驶货车沿国道108线由北向南行驶途中发生侧翻,与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某的货车相撞,致使被害人张某当场死亡。经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阳曲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该案移送阳曲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在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主持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近亲属进行民事赔偿调解。因被害人张某系家庭主要劳动力,这场事故导致这个小家丧失了经济来源。痛失亲人的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有极强的不满情绪;犯罪嫌疑人罗某早年离异,育有两名残疾未成年子女,家庭极其困难,犯罪嫌疑人虽同意赔偿被害人近亲属,但家庭现状确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未达成民事赔偿协议。阳曲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批准逮捕。

  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

  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对该案继续跟进,主动联系到肇事车辆的车主,经多次调解,车主同意通过保险途径解决大部分赔偿问题,同时车主承担7万元的补偿,犯罪嫌疑人罗某承担3万元的补偿。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补偿协议,被害人家属谅解了犯罪嫌疑人,并出具了《谅解书》。

  7月27日,该案移送阳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罗某因超车时驶入道路左侧发生侧翻,与对向行驶货车相撞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但犯罪嫌疑人罗某系初犯,无前科,犯罪情节一般,犯罪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在押期间表现良好,无社会危险性,可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承办检察官遂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小案也要重效果

  通过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承办检察官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7月29日,对犯罪嫌疑人罗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罗某家庭环境特殊,取保候审后可以承担养育残疾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照顾家庭成员的责任,对犯罪嫌疑人罗某变更强制措施,既解决了其家庭面临的问题,又有利于促使犯罪嫌疑人反省自己的罪行,感受司法机关人性化执法的温暖。”办案检察官如是说。

  阳曲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但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尽可能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减少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羁押时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阳曲县检察院探索“小案件办出大效果”做出标杆性的示范。